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 臺大拍板:18歲學生休退學免家長同意

臺大校門景圖。(本報資料照)

去年《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不少大學配合規定,只要學生年滿18歲,成績單便不再寄到家中,且休退學等申請書也不需要家長簽名同意。臺大於22日舉行教務會議,拍板跟進各大學作法。

臺大表示,今日召開教務會議,校方提案修改學則第41條及第49條,取消達《民法》成年的學士班學生休學及退學須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之規定,以順應政府重視青年人權及自主。

臺大強調,此舉主要仍是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年齡而修正學則。

臺大也指出,另就今日教務會議也通過學生提案,自113學年第一學期起,不再寄送紙本成績單。依據學生指出,不寄送成績單已是國內大學趨勢,多所大學均已相繼取消寄送紙本成績單。學生現只要透過校內系統就可以更快獲得成績資訊,因此不再消耗大量資源寄發紙本成績單。

臺大教務處說明,若屆時學生仍需要紙本成績單申請獎學金等,可以使用校內機臺列印成績單,學校也會提供一次免費取得紙本成績單的機會。家長若想知道子女在校成績,可自行向子女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