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專法上路前 三原則先行

派遣勞工三大原則將入法

政院賴清德宣示,2年內要達到「零派遣」目標,改由政府擔任僱主。在《派遣勞工保護法專法出爐之前,勞動部表示,擬先從行政指導開始,把同工同酬、共同負責、禁止簽署短期間「登錄型」定期契約等三大原則入法。

至於總統英文政見之一的派遣工專法,政院發言人谷辣斯表示,勞動部正在研議立專法或補強現行行政法規命令,相關立法進程仍在討論中。

勞動部過去曾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法》立法,但對於使用派遣行業究竟要採正面表列、還是負面表列,及企業使用派遣比率等限制,勞資雙方意見差距很大,所以即便勞動部曾在2004年擬出草案、送進行

政院,但至今仍未完成立法。

勞動部次長施克和則強調,不會因派遣工專法暫未立法就沒有保障方式,勞動部下半年擬先從行政指導着手,目前已訂定包括「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派遣勞動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未來會先把較具共識部分,例如派遣工與正職勞工同工同酬、派遣公司與要派公司承擔共同責任(例職災補償工資補充),禁止派遣公司與勞工簽署「登錄型」定期契約等3大原則先入法。

施克和說,相關事項要入什麼法,何時入法,都還需要討論,勞動部下半年會跟專家學者、僱主團體、勞工團體密集討論。

谷辣斯(Kolas)昨也指出,派遣人員與臨時人員差異在於,派遣人員先受A公司聘僱,後至B公司服務,常有權責不明確情況,因此政院2年內讓派遣人員歸零,政府直接成爲聘僱員工老闆,藉此守護勞工權益。

行政院及所屬中央政府機關今年第一季共聘用7,238名派遣人員,經賴揆拍板後,將於2年內逐步歸零,改以公開遴選之程序聘用臨時人員,至於公開遴選如何進行,谷辣斯表示,由各需用政府機關成立遴選小組,以公開程序自行招聘臨時人員。

另各部會所屬事業機構369名派遣人員,谷辣斯也說,要同步在2年內歸零,分別隸屬經濟部財政部與央行,其中198名派遣人員都在臺電,負責建廠工程人員;財政部134人在臺銀,負責學貸款對保、催收、信用卡申辦及舊幣搬運工;央行事業機構37人則在鑄幣廠印刷廠,都是清潔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