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起訴父母返還彩禮,法院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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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台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彩禮糾紛案。
女兒小張起訴父母返還彩禮18萬元,最終法院判決父母返還女兒10萬元。
2020年6月,小張經媒人介紹,與林某定親,小張父母收取彩禮共18萬元。
2020年8月17日,小張和林某辦理結婚手續,並隨男方生活。
因男方家庭條件並不寬裕,2020年8月23日前後,女兒向父母討要收取的18萬元彩禮,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此後,父母陸續向女兒支付了部分生活費。
女兒住院生產急需醫療費時,父母也不願返還彩禮。女兒生育一女後,父母向其親屬支付了8800元紅包。
父母至今未爲女兒舉辦婚宴、置辦嫁妝。
因此,小張提起訴訟請求返還彩禮18萬元。
庭審中,女方父母認爲,按傳統習俗,彩禮是男方家庭支付給女方家庭,並由女方父母支配的錢物,並不是給女方個人的。
因此,彩禮是男方家庭贈送給女方父母的,並不是贈送給女兒的,因此不存在返還問題。
另外,父母至今未給女兒舉辦婚宴、置辦嫁妝,是有特殊原因的,因爲男方定的日子不好,後又發生糾紛。
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爭議的實質在於彩禮的歸屬之爭。
確定彩禮的歸屬,既要尊重歷史傳統,又要與時俱進。
從傳統習俗來看,彩禮承載着男方家庭對女方家庭的尊重、感謝和補償,視爲男方家庭對女方家庭的贈與。
但是,現在彩禮正在更多地具有祝福新人、支持新人組建家庭、奔赴美好生活的功能。
兼顧傳統文化和時代新變化,法院認定本案中的18萬元彩禮,系女方父母及女方本人家庭共同所有,因此判決父母返回10萬元。
此案一出,網上立即議論紛紛。
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的發展,彩禮問題逐漸成爲網絡熱門話題。
許多地方之前本無彩禮一說,也逐漸捲入進來,有些地方的彩禮還有愈演愈烈之勢,甚至有些心術不正的女人藉此騙婚。
因爲彩禮而導致婚姻終止、破裂的事件也屢有發生。
2023年,鳳凰網曾經報道過一個山西小夥因爲彩禮而退婚的故事。
35歲的朱先生經人介紹,與本地女孩相識,交往八九個月後,商議結婚。
女方提出要彩禮18.8萬,男方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他工作多年,攢下16.8萬元,又向朋友借了2萬元,一起存入銀行卡,交給未婚妻。
可是後來女方再次提出,需要再增加3萬用於購買五金。
朱先生不滿這種出爾反爾的行爲,毅然決定退婚,女方也退還了彩禮。
十分沮喪的朱先生辭去工作,開始在全國各地旅遊。
5個月,他遊覽了40多個城市,僅花了3萬多。
對於朱先生的做法,網上的看法也是大相徑庭。
有人大加讚賞,認爲男人開始覺醒了,敢於向彩禮說不,向買賣婚姻說不。
也有人嘲諷辱罵,認爲這類男人太摳門,連彩禮都不想付,活該不能結婚。
身邊的朋友,有時也會聊起彩禮話題。
一個朋友的女兒已經出嫁,她說收了20萬彩禮,但是陪嫁了一套房子,杭州的房子可是價格不菲。
有個朋友的女兒還在上大學,她說:“我幹嘛要把自己的女兒弄得這麼賤,女兒不是和兒子一樣嗎,幹嘛要彩禮?我就一個女兒,以後什麼都是她的。
我親戚家的女兒那麼多,也沒有一個要彩禮的,都不知道彩禮是哪裡來的風氣?”
還有朋友說:“大城市哪有彩禮的說法?”
似乎越有錢的地方,越有錢的人,越不在乎彩禮。有些地方的嫁妝還是彩禮的幾倍。
彩禮該不該收,應該怎麼收,一直是衆說紛紜。
一方認爲應該收,因爲女方家庭辛辛苦苦養育女兒幾十年,現在嫁到別人家,應該給予女方家庭補償。
而且女方以後還要飽受生育之苦,養育之累,孩子也大多跟男方姓,因此女方也應該得到補償。
另一方則反對收,女兒辛苦養大,兒子也不是喝西北風長大的。父母養育孩子都辛苦,那是自己心甘情願的。
女兒結婚並不是和父母斷絕關係,以後還是要贍養雙方父母。現在的年輕人大多小兩口住一起,也並沒有特別伺候公婆。
女方以後生孩子,也是爲自己生的,並不是爲公公婆婆生的。
如果因爲孩子跟男方姓,就要收彩禮,那麼孩子跟女方姓,是不是女方付彩禮?
還有一方則認爲,可以收,但是必須用在小家庭的建設上,而不是用在對方父母或家庭身上。
沒有哪個父母,願意將自己辛辛苦苦賺的錢,用於扶貧對方父母。換位思考一下,你是否願意?
如果父母收彩禮錢自己用,不管說得多麼冠冕堂皇,就等同於賣女兒。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贊同,雙方父母共同出資,作爲小家庭開啓幸福生活的啓動資金。
現代社會,年輕人的壓力很大,開始階段舉步維艱,有能力的父母適當給予扶助,可以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父母自己索要彩禮錢,並不能真正改善自家長期薄弱的經濟狀況,卻可能影響孩子以後的婚姻生活。
真正愛父母的孩子,更希望子女婚姻幸福,而不是把結婚變成生意,把女兒當成賺錢的工具。
那麼,你對彩禮有什麼看法?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