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後援會吧主捲款超千萬跑路 誰來負責?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7月7日電(記者 袁秀月)粉絲經濟是門好生意,但也容易成爲一筆糊塗賬。近日,“樸燦烈原吧主”登上熱搜,有網友爆料韓國組合EXO成員樸燦烈的中國後援會“樸燦烈吧”的原吧主捲了上千萬跑路。

粉絲經濟頻頻“爆雷”,到底誰的鍋?律師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跑路粉絲或涉嫌兩種刑法罪名,而平臺無法完全撇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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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萬人明星周邊 吧主捲款跑路?

記者瞭解到,長期以來,很多粉絲都通過“樸燦烈吧”來購買偶像專輯周邊產品。但近期,該後援會一直未發貨,甚至有幾年前買的東西也沒發貨。據粉絲初步統計,商品金額高達上千萬元。

據樸燦烈超話粉絲大咖發文稱,“樸燦烈吧”原吧主還曾到處借錢,應援實際金額也與集資金額不符,懷疑是拆東牆補西牆。

6月30日,該吧主曾發文迴應資金去向問題,但被粉絲質疑“做假賬”,不少人要求其貼出轉賬記錄,但該吧主並未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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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韓國Apple Music代理商也發文,稱從今年3月份開始被“樸燦烈吧”拖欠各類墊付款130萬元,對方先後以16種藉口拖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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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事情發酵,不少被欠錢、未收到貨的粉絲開始自發組織報警或找律師處理。

在粉絲交易平臺o!what上,記者看到“樸燦烈吧CHANBAR”的店鋪有數百件商品,銷量最高的超過150萬件。在最新的商品中,“OST專 補款”銷量較高,超過2萬件,某雜誌五月刊銷量也達1.74萬件,“補郵 抽抽樂”銷量超過3.6萬件。由此預估,在此事件中,涉及粉絲數量要達到數萬人。而根據粉絲反映的情況,其中有不少還是未成年人。

交易平臺截圖

粉絲未收貨錢已被提走 平臺無法退款退貨?

由於粉絲和“樸燦烈吧”的交易通過o!what平臺來進行,事情發生後,不少粉絲希望通過平臺來退款,但卻發現平臺上並沒有退款渠道。

記者在o!what平臺上看到,不少商品都顯示不支持退款、不可退換等。而在商品頁面,o!what平臺聲明,若商品屬於非自營商品,爲商家預售或定製商品,資金均預先支付給商家,商家自行承擔商品質量和發貨義務,以及服務履行義務。平臺不參與商品製作、銷售、倉儲、物流、售後環節,亦不收取任何服務費,亦無法承擔資金監管或其他保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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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針對此事發布情況說明。

說明稱,全星時空o!what平臺入駐商戶“樸燦烈吧CHANBAR”已於6月25日鎖定交易。該商戶鎖定交易前,全星時空公司已按合同約定向“樸燦烈吧”全額打款。“樸燦烈吧”實際負責人暨此次明星周邊收款人唐某某挪用部分款項未向供貨商支付,導致供貨商拒絕發貨。

對此,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緊急約談全星時空公司。該公司承諾,將組織消費者向北京、張家港、成都三地警方報案,幫助粉絲共同維權。7月4日,該公司向青島某供貨商先行支付部分費用,正在陸續發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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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晚,韓國Apple Music代理商發文稱,經過協商將由o!what平臺擔保,將目前已在倉庫的貨進行發貨。此外,雙方還達成合作,所有在代理商處訂購周邊的粉絲團,都將由平臺官方公對公打款。

o!what平臺也表示,將啓動全面的從功能到機制的綜合迭代。不少網友呼籲,希望“買家不確認收貨就把全部錢直接交到商戶”這點得到改進,以及希望增加退款退貨按鈕

資料圖:記者 劉關關 攝 圖文無關

律師解讀:

跑路粉絲或涉嫌兩種刑法罪名 平臺無法完全撇清責任

在該類事件中,各方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娛樂法律師徐曉丹表示,當出現掌握資金的粉絲卷錢跑路的情況,該種行爲將涉嫌兩種刑法罪名:詐騙罪侵佔罪

具體定何種罪,則應根據行爲人的主觀意圖來界定。如果行爲人在集資之前已經具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段,欺騙粉絲出資,則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詐騙罪”。如果行爲人是在集資之後,擅自挪用了所募集的款項,甚至佔爲己有拒不歸還,則可能構成刑法上的“侵佔罪”。

侵佔罪屬於刑事自訴案件。自訴案件,包括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和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所謂告訴才處理,必須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則,法院不予受理。

粉絲遇見此類事件時,該如何維權?徐律師建議,粉絲應及時向警方報案或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或者民事訴訟(要求返還款項並賠償損失)。在報案或訴訟時,需要向公安機關、法院出具打款記錄、聊天記錄等相關證據,並儘可能提供跑路粉絲的相關身份證明

徐律師也提醒粉絲,在應援愛豆之前,需要確認集資人的身份信息和地址,並要求集資人將所有集資款放在專門賬戶管理,保留所有的用款記錄和款項流向,包括但不限於合同、發票、收據等形式,能夠做到公開透明爲宜。

交易平臺截圖

觀點 :

粉絲經濟頻頻“爆雷” 平臺監管應跑在前頭!

近年來,粉絲集資成爲飯圈常態,但熱鬧背後有着重重隱患。

俗話說,財帛動人心。一面是粉絲被裹挾着花錢氪金,一面是鉅額錢款去向不明,管理人員不透明,監督機制不完善。在這種看似寬鬆的粉絲經濟中,便產生了許多鑽空子的別有用心之人。

當“跑路事件”發生後,由於維權成本高、損失金額不大、怕影響偶像形象等等,很多粉絲都選擇不了了之。一些未成年人粉絲,也因爲怕父母責怪,選擇自己嚥下苦水

他們正是利用粉絲的這一心理,屢屢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線。粉絲被騙,一方面應勇敢拿起法律武器。同時也更應警醒,理性追星,別讓打錢時的笑變成維權時的淚。

勿讓粉絲經濟變成糊塗賬,監管也應跑在前頭。相關平臺應承擔起相應責任,粉絲可以“憑良心幹活”,但平臺卻不能置身事外,任由良心變壞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