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前員工竊「931個機密」跳槽!助聯電2個月完成DRAM被訴

▲DRAM。(圖/翻攝自美光官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記憶體大廠美商美光科技公司遭到與陸資合作聯電竊密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透過53歲的戎姓經理挖角本在美光的41歲何男及42歲王男,以美光DRAM晶圓的相關開發技術籌碼交換,給予經理職位臺中地檢署依妨害《營業秘密法》起訴聯電及何男等3人。

起訴書指出,聯電在民國105年1月和大陸福建省晉華電路有限公司協議32奈米及32S奈米DRAM技術開發協議,由晉華提供3億美元採購設備,並依研發進度支付4億美元,研究成果爲兩家共有,但技術完整成熟後要移至晉華量產

因此聯電105年2月在臺南市科學園區成立「新事業發展中心」,設立一系列部門研發,以薪資相同但簽約另有額外獎金、經理職位,來挖角原在美光擔任量產整合部課長的何男、品質工程部副理的王男。

▲聯電竹科廠房外觀照。(圖/資料照)

何男離職前將美光的資料複製到自己的隨身碟及個人硬碟,並交由戎男,確保自己在聯電經理的位置;王男也以自己的權限竊走931個DRAM的製造技術、方法設計電磁設備。事後,美光內部清查才發現兩人盜竊公司機密,並向檢調單位提告。

檢方指出,王、何兩男提供資料讓聯電在短短2個月內,開發出32奈米DRAM的設計規劃,省下難以估計的人力時間等技術成本,且檢方進入搜查時,戎男竟指示一名黃姓職員刪除相關檔案

聯電錶示,有和新員工承諾不得帶前僱主的機密資料前來,也有提供智慧財產權的相關課程。檢方認爲,聯電只做「表面功夫」,沒有積極防止侵害他人營業秘密的行爲,認爲聯電也是共犯,將其與何男等3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