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取老東家機密跳槽 基板廠易華電遭起訴

基板廠易華電(6552)李宛霞等10人涉嫌於2013年5月從原公司頎邦科技(6147)跳槽,偷走價值高達5.5億元的「薄膜覆晶(COF)新蝕刻製程技術」至新公司任職。高雄地檢署依《營業秘密法》將易華公司及頎邦卷帶產品部蕭姓經理起訴。(本報資料照片/袁庭堯高雄傳真)

基板廠易華電(6552)李宛霞等10人涉嫌於2013年5月從原公司頎邦科技(6147)跳槽,偷走價值高達5.5億元的「薄膜覆晶(COF)新蝕刻製程技術」至新公司任職。高雄地檢署認爲易華未阻止李宛霞等人犯罪也有責,依《營業秘密法》將易華公司及頎邦卷帶產品部蕭姓經理起訴。

頎邦2013年5月併購欣寶電子,並將欣寶更名爲「頎邦南一廠」,時任欣寶總經理李宛霞、副總經理黃梅雪與多位高階主管在1個月後離職,先後加入競爭對手易華。

但頎邦發現,李宛霞等人離職前曾私自下載「薄膜覆晶(COF)新蝕刻製程技術」機密資料,價值5.5億元,2014年3月向檢調提告。

檢方查出,頎邦與易華都是國內面板驅動晶片卷帶式封裝材料薄膜覆晶載板(簡稱COF)的廠商,兩家公司生產COF的技術相異,彼此爲競爭關係。李宛霞、黃梅雪疑似原經營團隊主導權旁落,心生不滿,於是竊取公司最新研發的「Fine Pitch Enhanced NewEtching」製程,及耗資5億5000萬元向日本取得的「MCS蝕刻技術」等營業秘密,還挖角業務部、研發工程部等8人投靠競爭對手。

檢方2019年起訴李宛霞等10人,頎邦另對易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17億元,案件目前都由高雄地院審理中。頎邦也針對易華未遭起訴,聲請再議。

高雄地檢署認爲,易華未阻止李宛霞等人的犯罪行爲也有責,依《營業秘密法》起訴,並請求法院科以所得利益3倍以內罰金。頎邦產品部蕭姓經理2015、2016年將製程改善重要機密轉寄給跳槽到易華的陳姓經理,也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