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復興/美《國防授權法》 擴大與臺軍事合作?
▲對於正被中共透過外交孤立、軍事恫嚇、政治打壓步步逼上絕境的臺灣而言,與美正常程序的軍購不啻爲雪中送炭的政治加持。(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最近臺美軍事合作的議題再受矚目。美國國會2019年度《國防授權法》草案,參衆兩院協商後的供院會表決的最後版本,要求美國防部針對臺灣軍隊進行全面評估並提出建議,以提升臺灣自衛能力。條文並要求五角大廈在與國務院協商後向國會報告評估結果、建議以及美方計劃,包括擴大美臺高階軍事交流與聯合軍事訓練,以及支持美國對臺軍售,特別是發展非對稱作戰能力。同時,該草案也以國會意見方式,呼籲美國應大力支持臺灣籌獲防禦武器(尤其非對稱與水下作戰能力),確保及時審查與迴應臺灣對國防之需求以提高對臺軍售的可預測性。
實際助戰是可遇不可求
外交部長吳釗燮甚至還在日前接受CNN訪問時表示,若無美國持續軍事支持,臺灣易被中共武力侵佔。這又引發了妄想美軍協防颱灣的批評聲音,但其實這並非持平之論。
以兩岸整體國力之懸殊,兼之兩岸軍力失衡持續擴大,單憑臺灣一己之力當然是很難抗阻中共全面軍事進犯的。老實說,以臺灣如此孤立的處境,就算換了以色列來也未見得獨自扛得住。故某種形式與一定強度的外來協(援)助是必要的、正當的。是以,在美國國會推動有助增進我國防安全的法案之際,相關部會首長放話爭取支持也是無可厚非的。
臺灣軍方與當局(無論哪一黨執政)其實也都很清楚,在沒有正式條約義務的前提下,美軍實際來臺助戰是可遇不可求的,美國會否出兵干預頂多也只能視其當時之核心利益、戰略考量與堪用實力而定。臺灣歷屆政府都很明白維持自主防衛嚇阻力量的重要性,雖然(礙於政治暨財政現實)它們不分藍綠的也都同樣吝於顯著增加國防支出。
也有看法認爲即便這次《國防授權法》順利通過,美國進一步擴大美臺軍事合作恐怕也不會容易。這說法不是沒有道理,蓋美臺軍事能否進一步檯面化尚有視華府與北京戰略競合的持續發展,主動權並非完全由美國掌握。美中關係的走向不在此深入揣測,但美臺軍事合作的領域、範圍、形式、深淺、頻率、力度相當廣泛,且行之多年的許多限制其實都非因美國法規禁止或不符雙方利益,而是礙於長期以來的政策與觀念惰慣。也就是說,實際上仍有相當彈性施展的空間可供美方運用。
《國防授權法》所提列美國應協助臺灣改進的領域,從人事、指管通情(C3I)、後勤、採購、技術研發、後備動員到資源管理與戰略規劃,幾乎整一個囊括了我國防部所有主要一級單位 (司、局、室)的業務範疇。就算不能全部都做到,美國在可見未來得以發揮的涉臺軍事合作空間絕對大有餘裕。
更何況,美軍方對於跟臺灣擴大合作非僅不排斥,其實原本就極有意願,蓋其認定臺灣是唯一可能不懾於北京政經壓力而在軍事安全領域支持美國戰略利益的國家。在美國 (不僅僅是常被看似粗糙暴進的川普政府)對中共戰略態勢逐漸轉向的大趨勢下,肯定更易於取得較積極性的政策支持推動與臺灣軍事合作反制在看見未來最顯現的大國威脅。此次《國防授權法》所提條文只不過是這個趨向的部分體現 ,並在一定程度上附帶着美國向北京運作施壓的意味而已。
就以聯合演訓來說好了。即便美國不直接邀請臺灣參加美軍 (或多國盟邦)演習,但在美受訓的國軍人員或單位仍可參與美軍作戰演練。事實上,我空軍在亞利桑那州路克基地的訓練部隊就曾不只一次的與美軍部隊對抗演訓,甚至還曾有其他在美受訓的美國盟邦部隊參與。
這也是國軍歷年來在重大軍購案時均試圖規劃在美本土維持訓練計劃的重要考量。當年的P-3C反潛機(原預計在佛羅里達州北部美軍基地訓練)與AH-64阿帕契攻擊直升機案(原預計在德州中部美軍基地訓練)都曾有相關規劃,惟均因預算壓力而不得不忍痛放棄。
此外,歷年來,國軍都有派員(如特戰人員)來美受訓或移地訓練,去年媒體更曾報導我陸戰隊排級單位應邀赴夏威夷與美軍混合編組進行協同作戰訓練。這些都基本上已符合準聯合軍事演習的定義。而有此類前例可援,即便短期內不開放臺灣參加環太平洋演習(RIMPAC)等易受矚目的大規模多國演習,美國政府也絕對可低調的進一步放鬆美臺實兵操演與聯合訓練的形式、規模、頻率暨或複雜程度。
當然,還有比聯合演訓更具準盟邦象徵意義的軍事合作領域。相關的細節就不足爲外人道了,但簡單舉例來說,無論美國是否有意協防颱灣 (事實上目前也無定論,且爲保持最大戰略彈性與策略運用裕度,美國更有誘因維持相當程度之公開政策模糊),但其臺海應急處置方案的規劃卻早已縝密進行多年,備而不用。
所謂應急方案其實就是作戰計劃的綱本,非但定期修訂以反映兩岸局勢暨國際狀況之實際發展,據瞭解在某些方面也有參考我方意見。 而國軍的一些作戰構想也都有與美方適度溝通。雙方合作之密切與互信,可見一斑。
至於相關的兵推、模擬、評估與情報交流亦已行之多年,並開通雙邊軍方高層「熱線」。甚至在高度敏感的戰情分享方面也有可觀的成就: 臺灣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獲得美方同意提供飛彈預警衛星(近)即時情資、雙方後來還簽訂了戰術鏈路等通聯所需之「通訊相容與安全協定」(CISMOA),近年來臺灣更完成啓用了西太平洋地區首座長程預警雷逹(SRP),有助掌握該區域之聯合防空。縱觀前述,臺美其實早已凌駕了「準軍事聯盟」的層次。在此前提下,更進一步的軍事合作應系「爲不爲也」,而非「能不能也」。
常態化軍售有政治意義
最後談談軍售。這雖然其實只是美臺軍事合作較(最?)浮面的體現,但也不無較深層的意喻。就以近來常被提出的 「軍售常態化」來說吧。對臺軍售以正常規定的程序處理的主張,嚴格來說只不過是落實小布希政府第一任初期便已宣佈的決定(後因多方種種原因而被擱置迄今),並非新的政策突破。(譬如說:收到LOR邀價書一定時間內就得提出正式報價或否決或做出其他明確回覆;並於購買方行文表示接受報價後一定時間內通告國會)
但實踐軍售程序的常態化的確會對臺灣的國防規劃與建軍工作有積極助益。不僅可助國軍較按規劃期程獲得武器裝備以執行兵力整建與更新,對國防預算資源的編列、運用與執行效率亦均可提升。 最起碼也可大幅減少過去長期以來常出現(因美方一再延宕軍售通告而導致已編列之軍購預算閒置、甚至必須回繳國庫)的無謂困擾。
事實上,藉由向美國施壓阻撓、延窒對臺軍售,讓原本每年都可依我實際國防需要而批准、並按部就班執行的軍事採購案經常被打亂、甚至變成基本上幾年才能獲得一次,嚴重影響我建軍期程,甚至還會因錯過原報價/預期採購窗期而使成本增加,迫使軍方減量減項。 因此,這不僅是中共削弱我國防的重要手段之一,北京更配合其宣傳(暨同路)體系藉此離間臺美之間的關係。
除此之外,常態化處理軍售也有一定的政治意義。一位對美國國安界有深入瞭解,並對現行政策有一定影響力的華府友人月前曾對筆者表示,美國處理臺灣軍售所祭出(連賣幾枚訓練用飛彈都需要美國總統親自批准)的做法是絕無僅有、甚至瀕臨荒誕的!
因爲與美國有正常外交關係、甚至有條約關係的盟邦都是依照正常程序執行軍購的。同時,他也認爲美方可能會逐漸修正其過去約10年來動輒對臺灣的建軍規劃或軍購內容下指導棋的僭越作法,迴歸爲2000年代初期較尊重臺灣需求意願、並協助臺方評估規劃的原則。這些做法都將更進一步凸顯臺灣是個「正常」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而這對於正被中共透過外交孤立、軍事恫嚇、政治打壓步步逼上絕境的臺灣而言,不啻爲雪中送炭的政治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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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復興,臺海安全研析中心主任,長期鑽研國防,嫺熟美臺安全關係,曾創辦並主編《 臺海軍情》電子期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