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多法/公告期結束 NCC:研析外界意見後提報委員會討論
▲NCC舉辦「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公聽會,聆聽外界意見。(圖/記者林睿康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7月5日公佈「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60天公告期已經在9月11日截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0日)表示,目前綜合規劃處正在研析外界意見,會把草案中每一條條文文字確認後,再提報到委員會討論,不過時程還沒確定,一切聽從主委安排。
NCC公佈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設立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包括「禁止無線電視事業間相互整合」、「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衛星廣電事業不得整合」、「市佔率達三分之一以上的有線廣電事業不得整合」、「新聞、財經頻道不得超過5個」、「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訂戶數達總訂戶數20%以上不得跨媒體整合」、以及「同一事業或關係人持有多數媒體事業,不得整合有線電視系統、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無線電視、全國性廣播、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和頻道代理商超過三項」。
不過NCC仍然保留「公共利益」的「黃線」審查原則,也就是可綜合判斷該媒體交易案是否對公共利益的增減或減損,做爲準駁決定。
草案中也納入「媒金分離」規範,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關金融行業之負責人、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態及媒體(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新聞或財經頻道、總訂戶數百分之五以上的有線電視系統或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的人事、財務或業務。
草案同時也設定「過渡條款」,只要立法通過,將回溯到民國95年2月22日後所有的媒體併購案,若觸犯到管制紅線和媒金分離的媒體,NCC將給予三年期限進行改善。另外,由於網際網路媒體在民衆生活中的重要性逐漸變大,雖然草案中並沒有納入紅線管制對象,但是NCC表示,未來在審查媒體併購案時,會將「網際網路」的影響力納入考量。
對於上述草案重點,NCC在60天公告期內已經舉辦過一場說明會,而媒觀基金會和媒改社、21世紀基金會以及臺灣通訊學會,也分別舉辦過座談會,討論重點在於「媒多法有無立法的必要性」和「媒金分離」兩部分。
NCC發言人翁柏宗20日表示,先前NCC公佈媒多法的條文原則,就是要聽取各界意見,而在60天的公告期中,有許多專家學者都對媒多法發表意見。目前綜合規劃處正在研析大家的建議,會把草案中每一條條文文字確認後,再提報到委員會討論,不過時程還沒確定,一切聽從主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