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委員會派查首案 年底前提出兩公約國家報告對應意見

監察院年底前將對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出對應意見(資料照)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副主委高涌誠會後表示,委員會通過首件派查案,就是在年底前針對今年政府所提出的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出對應意見。

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規定職權之一是對政府機關依各項人權公約所提之國家報告,得撰提獨立評估意見。國家人權委員今天也通過第一個派查案,高涌誠說,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因應明年3月關於兩公約國家報告的第3次國際審查,由監察院在年底前,針對今年政府所提出的兩公約國家報告,提出對應意見。

他表示,爲準備明年的國際審查,監察院撰寫的對應調查意見,會由監察院調查處的調查官負責,並將會備妥中、英文譯本

此外,針對行政院研擬「禁止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公約施行法」草案,其中要求應於國家層級設置獨立防制酷刑機制,行政院希望由國家人權委員會負責。高涌誠也說,由於行政院相關草案在上屆監委時提出,還沒有國家人權委員會,加上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職權第一款就是講反酷刑事宜,所以監察院也認爲應由國家人權委員會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