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局長王美花:基隆小鴨沒有侵權問題
基隆小鴨前總策劃范可欽曾說過「小鴨是全人類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25日也說,「基隆小鴨沒有著作權或商標侵權問題」她認爲這次基隆展區的爭議,是策展單位和創作人霍夫曼之間的契約問題,也就是招財鴨和原版小鴨一起販賣所衍生的爭議。
王美花說,著作權不用申請,鴨是自然界的生物,跟自然界很像的東西沒有著作權保護,今天的問題是出在非霍夫曼衍生商品(如招財鴨)和霍夫曼授權版本一起賣的問題,從她的角度來看,這應是契約執行的問題。
王美花表示,霍夫曼的作品是「大鴨」,市售小鴨產品和霍夫曼縮小版不同,因此沒有侵權問題,如果市售小鴨產品沒在基隆展區販售、也沒打着霍夫曼大名推銷的話,霍夫曼應該也無權管,詳細界定還要看契約如何界定。
針對侵權問題,范可欽曾提到,霍夫曼的黃色小鴨在臺灣沒申請專利,任何人都可以合法註冊登記,在基隆小鴨展上其他廠商賣的小鴨公仔,不須經霍夫曼授權,兩者合約也只有談到「小鴨主展場」的事宜;況且活動也有向霍夫曼進貨1萬3000只「荷蘭官方版小鴨」公仔。
范可欽24日對外聲明,強調從來沒宣稱過製作的招財鴨及歡樂鴨是霍夫曼授權,商品一切合法,「我沒有做違法的事情」,願意釋出善意,25日起停售2款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