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首次由學生提出「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關心這4點

全臺首次由學生提出「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雲林縣學生關心4大議題。(張朝欣攝)

全臺首次由學生提出「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雲林縣學生關心4大議題。(張朝欣攝)

雲林縣北港宗聖扶輪社與北港高中、虎尾高中、中正大學等社團、學校共同舉辦「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培力營」,6日在北港高中進行成果發表會,這是全臺首次以學生爲主體所提出的「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學生針對隱私權、傾聽權、休息權、身心障礙4大議題進行探討,藉此更瞭解自身權益。

《兒童權利公約》由聯合國提出,全球有196個國家簽署,是簽署國最多、共識最高的公約,對象爲未滿18歲兒童與少年,臺灣由政府、學界於2016年首次提出國家報告,2021年第2次報告。北港高中去年10月舉辦「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培力營」,6日由4組學生進行成果發表會。

第1組學生主題爲「傾聽權」,組員表示學生的意見通常會經校方篩選,卻沒有一定的篩選標準,有些不錯的意見被選擇性無視,學生也無管道再據理力爭,希望未來能透過教育、宣導、法規,達成大衆對《兒童權利公約》的普遍認識,以及學生自治的落實。

第2組學生針對「休息權」討論,認爲除了1周5天、1天7節的學習課程,早自修、輔導課不應再安排學習課程,學生有休息權與遊戲權,經一定的腦力與體力消耗後,應安排休息時間或休閒娛樂活動,就像大人可安排自己的休息與休閒一樣。

第3組學生強調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於教室安裝監視錄影系統,一舉一動有如犯人被監視,會讓許多學生感到不安,不僅沒有隱私權,更會產生精神上的壓迫。

第4組學生關心身心障礙學生受歧視問題,希望政府能經常在學校舉辦身心障礙講座,健康教育也能加強身心障礙相關課程,讓身心障礙學生可以有「我們都一樣」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