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時該救媽媽還是女友? 陸司法考試有答案!

火災示意圖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相信多數人都有聽過一道難題,「如果母親女友同時掉入水裡,你會先救誰?」沒想到大陸今年國家司法考試中,竟出現類似題目,只是場景換成了火災,假如有名男子能救出母親,卻爲了救女友而沒能救母親,是否構成「不作爲犯罪」呢?

「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爲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爲犯罪。」大陸國家司法考試結束後,這道題目瞬間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各界看法不盡相同。

24日晚上8時,大陸司法部網站公佈了國家司法考試的參考答案,等於爲這道世紀大哉問定調,解答中提到,此選項答案是正確的。換句話說,女友和媽媽同時遇到危險時,得優先救媽媽而非女友,大陸網友表示,「只能救出一人的時候,國家要求你救媽。」

據瞭解,大陸對「不作爲犯罪」的定義存在爭議,簡單而言,指的是「應爲、能爲而不爲」,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表示,甲對母親有贍養義務,不救則涉嫌遺棄罪,而對女友則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

該題完整題目如下:

關於不作爲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兒童在公共遊泳池溺水時,其父甲、救生員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爲犯罪。

B: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誤認爲自己無義務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過失的不作爲犯罪。

C: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爲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爲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幾口後將咖啡遞給丙,因擔心罪行敗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導致乙、丙均死亡。甲對乙是作爲犯罪,對丙是不作爲犯罪。

大陸司法部公佈的參考答案是: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