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秀蓮赴監察院陳情 監委:創憲政先例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針對國務機要費遭起訴,最後無罪判決定讞,前副總統呂秀蓮19日前往監察院陳情,因質疑特偵組沒有證據而「濫權起訴」,甚至對特別費案辦綠不辦藍」,故特地前往監察院遞交陳情書

◄前副總統呂秀蓮。(資料照片記者文萱攝)

監察委員黃煌雄表示,卸任副總統到監院遞交陳情書,已創下憲政先例,他也收下陳情書,將於職權範圍內,進一步主動申請調查,積極辦理

陳情書指出,2007年9月21日,特偵組起訴呂秀蓮、游錫堃以及陳唐山,然而,法院直到今年7月2日,經過4年又9個半月的時間檢察官才放棄上訴,宣告無罪定讞,呂秀蓮終於獲得清白。

呂秀蓮質疑檢方「濫權起訴」,認爲特偵組無犯罪證據,卻「濫權起訴」;甚至「辦綠不辦藍」,違反司法公正性。她說,檢察官辦案多政治考量,而藍綠政治惡鬥,特偵組成爲政治鬥爭工具,無疑是浪費司法資源、踐踏司法正義,特偵組甚至從頭到尾不辦藍營選擇性綠營

根據陳情書內容,呂秀蓮盼查明特偵組是否因政治考量而違法失職、濫權起訴、危害人權以及踐踏司法,並且依法辦究,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