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人來臺辦法修正 醫美健檢期限縮短至3個月

內政部移民署月初預告「大陸人民入臺許可辦法修正,被指稱是要反擊大陸對臺人發放居住證。(示意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移民署月初預告「大陸人民入臺許可辦法」修正,內容除了身分機敏者、邀請單位申請入臺需接受審查、曾任大陸黨政軍公職者,可直接拒絕入境外,醫美健檢許可證效期也將從6個月縮短爲3個月。

移民署表示,此次修正未涉及重大政策變革及人民權利義務事項重點是縮短健檢醫美證件效期及統一律定同行、隨行規定、放寬大陸配偶親屬來臺短期探親資格、提升無戶籍國民及派駐臺灣港澳官員家庭團聚權等等。

有關外界質疑限縮陸人來臺是爲反擊居住證一事,移民署強調,「現任、曾任」黨政軍本來就有管制能禁止入境,修正是讓文字更清楚,「基本上是文字上的修正明確化」;而針對醫美健檢許可證效期,由於部分大陸人士用健檢醫美許可證來臺從事性交易跟詐欺,爲了加強管理、防止臺人遭詐騙纔會特意修正。

移民署也指出,「大陸人民入臺許可辦法」去年就預告過修正,今年二度預告是因爲加了大陸配偶權益的放寬,包括第23條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短期探親的範圍,從臺灣地區人民之三親等內血親,增加「及其配偶」,以及原先爲經許可團聚並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者之父母,再追加「或爲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之二親等內血親及其配偶」,待預告期過後,會再報請行政院覈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