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大學200萬挖臺灣教授 「全英授課條件」超難賺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在臺灣登徵才廣告,引起討論。(圖/CFP,示意圖)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5日大動作在臺登報徵才,開出最高年薪150萬的條件找臺灣教授,外加安家費50萬,但附帶「全英語授課」條件,讓人覺得好難賺。吳思華8日上午說,這表示臺灣學生水準受到肯定。國際及兩岸教育司專任委員劉智敏受訪表示,臺灣老師到大陸任教並無違法,但大陸「哪些業者」不能在臺登廣告,是目前要和陸委會釐清的事項。
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連續多天在臺灣報紙登徵才廣告,開出的條件相當優渥,廣告內容指出,要聘請年薪125~150萬的教授,副教授及助理教授年薪則約100~110萬,不過必須全程英語授課。此外,還提供安家費五十萬臺幣和每年一次探親往返機票,總共約200萬的高薪要挖走臺灣高教人才!
▲▼位於廣東省珠海市的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早在報紙登廣告前,就曾在官網刊登徵才訊息。(圖/翻攝自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網站)
事實上,北京理工大學珠海學院去年10月就在學校網站公告徵臺灣教師,從商學院、文法學院到會計與金融學院共10個學院33個系要招收臺灣碩博士畢業的老師。
劉智敏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1項規定,臺灣人是可以到大陸教書的,因此廣告內容目前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大陸哪些機構及業者能到臺灣徵才就是要和陸委會釐清的事情,「人才招募範圍很廣,但大陸哪些人可以登廣告是否要教育部來定調,還要和陸委會協商」。
劉智敏說,全球人才競爭的情況下,各國都有可能來臺刊登徵才廣告,但大陸可能大家認爲比較敏感,所以是否違反法律還要再和陸委會釐清。
吳思華則表示,國內博士生在畢業後,能被世界各地大學聘用是件好事,代表博士生培養的水準受到肯定。且臺灣是一個開放的社會,讓更多資訊更加流通是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