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啪啪啪「偷拔套」OL怒告性侵 說好的全程戴套套呢

▲「愛愛」要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纔是一場好愛愛。(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好好一場「愛愛」怎麼會搞成這樣呢?新北市一位OL日前與男性朋友出遊,兩人途中興致一來,決定「開房間交流一番,開戰前兩人曾約定要「全程套套」,但男方途中竟然一時衝動就把保險套給拔了,完事後女子怒不可抑,衝上警局想告對方性侵,卻因爲性行爲是兩人都同意的,所以「性侵罪」無法成立。

根據《蘋果日報》的報導,近日一位身材火辣的OL來到派出所,激動地跟警員說她要提告性侵,因爲她與友人前往摩鐵「激戰」的時候,對方竟然偷偷把保險套給拿掉了,明明她在開戰之前曾告訴男方「戴套我纔要跟你做!」而對方也同意了這項要求。

完事後女子在下體發現不明黏液,經過追問之下對方纔坦承事實,因此這位OL不甘受騙,跟男方吵完架後震怒離去。這位年約40歲的女子後來越想越氣,決定對男方提告性侵,但警方問她性行爲「是否違反她的自由意志」,女子思考後才決定先去驗傷,再看結果來決定是否要告。

報導中也提到,律師廖芳萱表示,由於整個性愛過程女方並沒有反抗或拒絕,所以就算真的能證明男方毀約,性侵罪也沒辦法成立,而且男方也不是用強迫或威脅方式,逼迫女子做出違反意願的行爲,所以強制罪也不成立。律師李嶽洋則認爲,詐欺或背信罪在《刑法》中屬於財產權損害,所以這件案子也不適合,不過女方倒是可以用「男方未經同意便在體內射精」爲由,向男子提出自主權遭受損害的民事告訴,並且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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