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密醫開藥患者稱確實有效 法官專業考量判9月徒刑

彰化縣61歲林姓男子沒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卻以「林醫師」、「林老師」的名義行醫兩年半,還開立過期藥品給患者使用,雖然劉姓等患者均稱診治確實有效,但法官認爲是否因此加劇、造成後遺症或副作用非林嫌能掌握,依違反醫師法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累犯,判處9月有期徒刑,沒收犯罪所得1萬9300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明知沒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不得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卻假稱「林醫師」、「林老師」,從歇業的某婦產科診所搬回廢棄藥品及醫療器材,當他實施醫療行爲時交付病患服用或爲其它醫療行爲時使用,被害人誤認他是合法醫師,而由「林醫師」反覆看診並開立藥品,林男收取醫藥費用。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今年7月4日,指揮彰化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彰化縣衛生局,持搜索票前往林男居所等處搜索,並扣得大量藥品(多半已過期)、針頭等醫療器材和帳冊等證物,傳訊相關病患及證人後,始查悉案情。

劉等被害患者均稱被林男診治確實有效,願意原諒,不願提告,但法官認爲被害人多爲老人且身體存在不只一種疾病,使用密醫開立的藥物及過期藥品,身體狀況是否加劇、造成後遺症或副作用等,顯非未經醫及藥品專業訓練的林男能掌握。

法院審酌林男除了有損合法取得醫師資格者執業權利,亦有害社會大衆得以在安全無虞的醫療環境下,接受合法醫師之醫療服務,破壞醫療體系健全與發展,實爲不該,惟念其坦承犯行,量處9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林姓密醫9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