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辱罵「恐龍法官欺壓百姓」 男遭判2月徒刑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男子2018年在桃園地方法院法庭內,對承審法官說「外面所有的律師請你們進來,看這恐龍法官在欺壓百姓」,「你有沒有讓你父母羞辱」,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確定。

2018年7月9日下午3點多,劉男在一起終止結清銀行帳戶事件之言詞辯論程序時,因不滿葉姓承審法官對其過往案件所爲之判決結果,明知承審法官爲依法執行審判職務之公務員,竟侮辱公務員。

劉當場以「外面所有的律師請你們進來,看這恐龍法官在欺壓百姓」、「那個位子是包青天坐的,你有什麼資格坐」、「你有沒有讓你父母羞辱」等語羞辱承審法官。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及高院二審認爲,劉男在法院開庭過程中,對於承審法官以言詞及行爲加以侮辱,非但危害國家公權力之威信,亦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尊嚴造成相當程度之負面影響,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