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蒼祥:保護保戶 宣導少不得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保險局擬重新定義重大疾病及特定傷病,對產業控管進一步觸及保單內容設計,淡江大學財金教授兼兩岸金融中心主任林蒼祥表示,對比銀行證券行業的大舉開放,相信保險局該項措施不會是管理趨嚴、開倒車,但保險局既然要保護消費者權益,也不能只是重新定義就好了,還必須加強宣導,才能落實消費者保護的初衷。

保險局日前重新修改保險單示範條款,重新「定義」7項重大疾病及22項特定傷病內容,規定保險公司未來銷售的保單,只要有這29項疾病,都要用相同定義,讓保單制式化、套餐化,以降低日後理賠爭議壽險業者大呼新規定扼殺保單創新,恐加劇保單殺價競爭

林蒼祥以2010年7月美國總統巴馬簽署通過《多德—弗蘭克華爾街金融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爲例,強調自金融海嘯後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的擡頭。他說,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上任後,積極推動金融創新,銀行、證券都有明顯創新,此次保險局重新修改保險單示範條款,應該是要讓我國保險產業順應國際潮流,着重消費者權益,「應該不會是制式化保單,推估只是基本條件原則)的處理」。

林蒼祥以金融海嘯前連動債在國內銷售爲例指出,當時理專銷售連動債商品時,自己也搞不清楚什麼叫連動債,只因爲連動債佣金獎金給的高,所以,理專一窩蜂銷售,之後連動債頻頻毒發,不少投資人資產大跳水,就連前行政院長學者出身的劉兆玄資產也縮水僅剩1成。

林蒼祥強調,KYC(Know Your Coutomer,瞭解客戶)本來就是金融機構銷售商品時必須盡到的責任,既然保險局要重新修改保險單示範條款,也應該責成保發中心、壽險公會加強對保戶的宣導。

林蒼祥以財政部當初推動統一發票爲例指出,爲了鼓勵民衆索取統一發票,財政部舉辦多種宣導活動,包含短片座談會、路跑等,甚至提撥部分營業稅作爲統一發票兌獎獎金。

林蒼祥進一步指出,壽險涉及人身安全,且涉及期間相當長,畢竟不同於產險多半爲短期、財產,既然保險局要強化對消發者的保護,也要加強對消費者宣導,尤其,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爲學者出身,嫺熟保險,保險局應該不會逆行倒施,此舉應該是讓我國保險產業可以往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