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兒少保護案件多 寄養家庭不足

近20名寄養媽媽到縣府參加記者會合影時,一名纔剛學會走路的寄養童好奇亂入,頓時成了全場焦點。(周麗蘭攝)

散發母愛光輝的寄養媽媽爸爸們,左起20年資歷的何月蘭

寄養家庭兒童與寄養媽媽情同真的母子,孟雁媽媽被一歲半「女兒」拉着走。(周麗蘭攝)

雲林縣兒少保護通報案件居高不下,需要更多寄養家庭協助,目前雲林家扶中心有31戶寄養家庭,照顧50名兒童,六歲以下佔70%,服務量遠遠不足需要寄養的兒童數量。雲林家扶18名寄養媽媽24日到縣府接受副縣長謝淑亞頒贈蛋糕,提前慶祝母親節。

108年1月至3月雲林縣的兒少保護通報案件384案,評估必須安置的有18名,目前安置在寄養家庭的受虐兒童11人,4人安置於機構,另3人因寄養家庭牀位不足,仍等待安置中。

雲林家扶中心主任廖志文指出,目前授證合格的31戶寄養家庭,共照顧50明兒童,其中6歲以下兒童有35人佔70%,有發展遲緩情形的多達17人,也就是高達一半有發展遲緩狀況,必須接受早期療育課程。

廖志文表示,推究發展遲緩的兒童的後天原因,包括原生父母有的有藥癮、酒癮,有的與孩子互動少,有的不知如何照顧孩子,影響兒女緩發展,幸好寄養家庭接手後不辭辛勞接送療育追蹤、互動刺激,60%孩子可以跟上同年齡兒童的發展。

縣府表示,爲能給寄養家庭更充分的支持,雲林縣寄養家庭安置費用去年2萬0606元,自108年起調升,每名寄養童每月安置費用2萬2298元至2萬7254元,希望號召更多的家庭加入行列。

雲林家扶中心32戶寄養家庭中最資深的是22年,去年增加新血3戶,退出1戶,退出的是62歲的寄養父母,他們照護1名從3歲孩子到15歲自立後,自覺年紀大了要交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