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未報停權…工程會喊:花縣府的問題!花縣府3點聲明怒轟甩鍋

事發當時李義祥還一派輕鬆跟朋友聊天,在工寮旁打電話 。(圖/記者黃彥傑翻攝)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法院交通委員會8日上午就「0402太魯閣鐵道事件突顯工程之發包、監造施工作業安全管理權責釐清及後續改善處置」進行專題報告。面對立委邱臣遠質疑,義祥營造已遭法院判決有罪,爲何沒有啓動停權一事,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迴應,「如果確定有判決,但沒有通報,是花蓮縣政府問題」,稍早花蓮縣政府發表3點嚴正聲明,要「工程會勿張冠李戴,甩鍋地方政府」。

花蓮縣政府發表三點嚴正聲明如下:

第一、本次引起太魯閣408車次事故臺灣鐵路管理局「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之得標承包廠商爲「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實非「義祥工業社」或是「義程營造」,相關得標廠商有無轉包,或是非法行爲,應由承辦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查覈,或主管機關公共工程委會,非花蓮縣政府。

第二、「義程營造」在履行花蓮縣政府採購案期間,有履約請款文件登載不實行爲,經花蓮縣政府主動移送檢調並提起告訴,經法院審理纔在110年2月19日判決有罪確定,一切依據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倘在訴訟中尚未有罪定讞之廠商亦須通報,或是不同家公司卻同一負責人有問題要通報,工程會應修法統一規定讓全國遵守。

第三、工程會吳澤成主委立院答詢時,以張冠李戴,魚目混珠之方式,將重大工安意外之責任甩鍋花蓮縣政府,實爲模糊焦點企圖規避工程會應負起之責任,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