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保險業“開門紅”

(原標題理性看待保險業“開門紅”)

收益超過5.0%,還具備生存金、滿期保險金等保障,看起來挺划算的。”一位保險消費者告訴經濟日報記者,最近經常看到保險公司推出的年金險介紹,產品兼具保障和理財雙重功能收益率也比較可觀,準備購買。

事實上,眼下正值保險業“開門紅”時期,各大保險公司均推出了年金+萬能雙主險產品,同時設定了較高收益率以及靈活的繳費期限,進一步增強了產品吸引力。比如,中國人壽“開門紅”新產品綁定的萬能險結算利率最高可達5.1%;太保壽險的萬能賬戶結算利率在8月出現下調,但也達到4.9%。

不過,爲防控經營風險,促進人身保險市場平穩健康高質量發展,銀保監會近日發文降溫“開門紅”。據悉,10月底,銀保監會向各人身險公司、各銀保監局下發《關於加強規範管理促進人身保險公司年度業務平穩發展的通知》(簡稱《通知》),對人身險公司推進“開門紅”過程中常見違法違規行爲實施預警,並表示將強化查處力度,通過公司自查監管督查專項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監管。

《通知》強調重點查處6個方面違法違規及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爲,包括承保過程中異化保險產品功能,將不同保險產品功能錯配,進行捆綁銷售;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及銷售從業人員擅自印製、使用、發佈保險產品宣傳材料;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預收保費後不如實告知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及退保損失;違反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相關要求,在宣傳、銷售新型產品時,僅按照高、中檔水平演示保單賬戶利益;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以捏造、散佈虛假事實等方式詆譭同業商譽,對同業人員進行“惡意挖角”等。

的確,“開門紅”期間,保險公司的宣傳推廣以及銷售推動力度通常較大,可能存在個別保險銷售人員爲了提高業績,通過短信微信朋友圈等製造傳播虛假信息實施銷售誤導,甚至歪曲監管政策、炒作產品停售等方式開展產品促銷;此外,在介紹產品時,還會誇大保險責任或保險產品收益,不如實告知保險產品收益的不確定性,利用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情況下的盲從心理,誘導衝動購買。

業內人士表示,一方面,保險是以保障爲主,消費者要理性投保,不跟風、不盲目追求高收益,要根據自身保險保障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適當投保;另一方面,消費者要知悉購買年金+萬能雙主險組合產品後,投保客戶除了年金保險,還將擁有一個萬能賬戶,這個萬能賬戶的作用是讓返還資金二次增值,並且萬能險收益一般設有最低保證利率,但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

“其實,由於年金險保費相對較高,時間跨度也較長,比較適合不看重短期收益、具有一定積蓄的中高端收入人羣購買。”保險專家認爲,對於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的年輕人來說,可以先考慮配置醫療險意外險、重疾險等基礎險種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各人身保險公司應當對相關情況開展自查,主動發現問題並認真整改,各人身保險公司總公司、各省級分公司應於今年11月10日之前將下一年度業務發展計劃分別向人身保險監管部屬地銀保監局報告,並於2021年3月31日前報告自查整改情況。

“公司會嚴格按照產品監管制度要求開發設計人身保險產品,突出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功能,不斷優化產品供給,爲消費者提供更高質量的保險保障服務。”某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