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創新研發+留人才 政院拍板員工緩課稅、分紅入股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政院會2日通過經濟部擬具的「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經濟部指出,爲了力挺創新研發加留人才,草案納入企業創新研發員工可以緩課稅並能以技術入股,部長杜紫軍說,緩課稅雖然因爲繳稅延後利息會減少,但會有外溢效果,「有些微稅收損失,但會有其他效益。」▲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右)主持2日院會後記者會左爲經濟部長杜紫軍。(圖/記者賴於榛攝)「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包括修正公司研究發展投資抵減年限及抵減率規定,企業得就現行規定也就是支出金額15%內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或是抵減年限延長至3年且抵減率調降至10%,擇一適用。杜紫軍出席院會後記者會指出,這部分根據稅式支出評估,會產生其他的稅課收入,課稅調整方式不會造成稅收減少。

草案中也新增「技術入股緩課稅」,個人或營利事業以其所有的「專利權」或「專門技術」讓與或授權公司使用,可以將所有的「專利權」或「專門技術」抵繳股款,得選擇全數延緩至認股年度次年起的第5年課徵所得稅;另外,員工分紅入股、員工現金增資認股、買回庫藏股發放員工、員工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份,也可以選擇延緩至取得年度次年起之第5年再課徵所得稅。

針對以上2種緩課稅作法,杜紫軍表示,雖然稅目部分因爲繳稅延後,利息會減少,但會有外溢效果,「有些微稅收損失,但會有其他效益。」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羣則轉述,院長江樺會中表示,國際上產業競爭及人才競逐日趨劇烈,如何透過政府政策鼓勵業者持續投入研發創新,並協助企業留住優秀人才,是政府當前施政重要工作,感謝政委鄧振中這段期間密集協調財、經等相關部會,終於能在選擇「抵減方式」及「員工分紅入股」這2件外界期盼已久的事情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