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殺殭屍 砍股民

文/洪寶山

市櫃公司股價低該不該被下市?如果公司營運正常,但股票乏人問津、成交量低,股價低於十元,是否該有機制讓他退場?在國外有股價低於多少錢就下市的機制,臺灣是否也需要?

對此,立委餘宛如曾表示,臺股老化問題嚴重,有三百家企業成交量不到十張,股價不到十元,多是小型科技股傳產,拉低大盤也變成有心人借殼炒作的標的,這些水餃股在國外會下市退場,臺灣卻沒有類似機制。

現在金管會推出新的政策,對於殭屍股,將開始有機制可以處理。強制下市機制將在二○二○年四月一日正式上路,根據統計,上市櫃公司中,目前共有二十四家符合退場機制,但條件不是隻看股價,而是要連續十二季財報達到淨值低於三元,且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有疑慮的建議書,纔會下市櫃。此舉最重要目的也是希望提升上市櫃公司品質,避免投資人踩到「地雷股」,立意可謂良善。

只是有些股票儘管進出少、交易量不足,但每年有固定股息股利,投資人長期持有,只要公司獲利表現穩定,基本面不錯,要強迫股東交易或做其他處置,也不見得合理。需要下市的,就金管會端出的辦法看來,是指經營出現問題的公司。經營出問題,股民受傷,這樣的例子股市並不少見。

遠見雜誌早在二○○九年做過一個專題,檢視從一九八二年到二○○九年二五九家下市櫃公司,共有一五二家是因爲財務危機、經營不善而下市。這些公司下市前一年總資產爲一.四三兆臺幣資本額近五千億臺幣,牽連的投資人數規模龐大。

對投資人來說,擔心的是,已下市的股票還有用嗎?當然,只要買的股票與公司仍在,股票雖無法在集中市場公開買賣,投資人之間還是可以互相買賣。公司有獲利,還是可以分得股利、股息。

既然下市,爲何還要持有股票?因爲還是有下市後經過重整,又意氣風發上市的例子。我個人認爲最精彩的就是東隆五金,從負債八十八億後重整再到上櫃,二○一○年以每股四一.○五元賣給美國史丹利百得(Stanley Black & Decker)公司,估計獲利三千三百萬元,每股貢獻約○.○六元。

「殭屍股」想要鹹魚翻生,着實不容易,投資人若是秉持投資而非投機態度買賣股票,就能減少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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