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週刊/美課太陽能反傾銷稅率 臺廠仍有機會

美國中國太陽能業者提出高達26%至58%的反傾銷稅率,而對臺灣課以較低的20%至27%的反傾銷稅率,對兩岸太陽能業者銷美影響重大,臺灣廠商相對仍有優勢

文.黃國禎

繼美國對中國提出主要落在26.33%至58.87%,最高爲165.04%的反傾銷稅率後,臺灣太陽能業者在七月二十七日初判宣佈後,八月十八日美國商務部更改對臺灣太陽能電池業者的反傾銷稅率降至20.86%至27.59%。

中國太陽能產業涉雙反 臺灣業者亦受波及貿易大戰宣判增加了兩岸太陽能業者在面對其他國家業者競爭的負擔,然而實際上並沒有那麼悲觀,臺灣除了享有較低的稅率外,也可以效法中國於外國設廠供應美國市場訂單!所謂的傾銷,根據世界貿易組織關於反傾銷協定第2.1條規定:若一產品自一國出口至另一國的出口價格低於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出口國消費同類產品的價格,意即以低於正常價值的價格進入另一國,則該產品被視爲傾銷。

針對中國銷往美國的太陽能產品涉及傾銷與補貼應屬確有其事,在太陽能產業產能供過於求的情況下,中國政府藉由補貼方式扶植當地業者,使得產品可以較低的價格販售,因此美國商務部纔會施以反傾銷與反補貼課以重稅。至於臺灣業者是以生產成本控管上的優勢而能售予較低的價格,也因爲是否以蝕本價進行銷售,而被課以情節不同的懲罰性稅率。

在七月二十七日美國商務部初判臺灣反傾銷稅率高達27.59%至44.18%,被處以最高稅率44.18%的太陽能業者茂迪(6244)遞件美國商務部提出計算結果偏高後,美國商務部於八月十八日更改茂迪稅率爲臺廠最低的20%,也使得其他太陽能廠的通用稅率因爲原先最高稅率調降,而由35.89%降爲24.225%。此外,昱晶(3514)的稅率維持27.59%,公司目前正在向美國商務部爭取調降中。反傾銷稅率初判而未成案 稅率方面尚在協商在年底的終判前,對臺灣太陽能業者的反傾銷稅率仍有調降空間,終判結果也可能較現在樂觀,投資人對於臺灣太陽能業者處境不至於太悲觀看待。除了目前的稅率,對於全球其他被課以反傾銷稅的國家特別是中國具優勢外,亦可借鏡較早被宣判確立的中國太陽能業者的因應之道。

中國雙反稅率太重 循轉單外國與海外設廠今年上半年中國太陽能模組總出口的18%銷往美國,僅次於銷往日本的32%,爲中國廠商出口的第二大市場,因此中國廠商將積極穩住美國市場,降低如此高稅率對於其產品最終售價競爭力的影響。目前所知中國廠商主要採取的方式爲:一、國外設廠。海外設廠同時可以避免中美雙反與中歐雙反的高稅率,同使降低中美與中歐雙反的影響。例如昱輝已在南非波蘭土耳其建立生產基地,然而國外建廠成本高,且需一定的時間,較適合規模較大,在歐美市場也大的廠商。二、向未被課以雙反的國家採購電池。在首次宣判中美國雙反後,中國即向當時沒有反傾銷麻煩的臺灣採購太陽能電池。然而美國第二次雙反將臺灣的太陽能電池納入反傾銷稅率對象,使中國可能減少向臺灣採購,至於未被課反傾銷稅的歐美廠商價格偏高,日、韓太陽能電池價格亦高於臺灣,中國將視臺灣的反傾銷稅率高低,採取向考量稅率後成本較低的國家進行採購。臺灣反傾銷稅率初判的稅率顯著低於中國,中國向臺灣下單可降低被課的稅率,相較使用中國太陽能電池廠的電池仍具成本優勢。臺灣太陽能電池今年上半年出口約4GW,其中有五成是銷往中國。原本由於對七月臺灣反傾銷的稅率判決的觀望而減少下單,使得臺灣出貨中國佔比大的公司六月稼動率下滑達三成。由於八月十八日中國調降對臺的稅率,使得中國可望恢復向臺灣下單。

臺灣反傾銷稅率降低 有助於中國持續下單

銷往美國市場的電池與模組價格以中國與臺灣廠商最低,經過近三年的削價競爭,已淘汰許多廠商,使得市場供給大於需求的情況獲得改善。只是對中國與臺灣課反傾銷稅無疑減少兩岸業者的競爭力,也再次考驗臺灣廠商的成本控管以及品質能力。在價格方面,由於出口美國部份較中國稅率較低,因此採用臺灣的太陽能電池具成本優勢。此外,臺灣太陽能電池與矽晶圓的品質在全球名列前茅,也是中國與歐美廠商採購的一大因素,在臺灣反傾銷稅率初判調降的利多下,對於臺灣太陽能電池產業的營運狀況也可望築底反彈。(文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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