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團嗆勞基法修惡 勞動部:兼顧安全與彈性原則

總統英文任滿2週年,勞動團體勞權公投聯盟選在今(20)天上凱道召開記者會痛批,二修勞基法是「修惡」,對此勞動部澄清,二修勞基法是兼顧安全與彈性原則,盼望勞團不以『修惡』一詞,全般抹殺。(圖/記者屠惠剛攝) 財經中心臺北報導

總統蔡英文上任滿2週年,勞動團體勞權公投聯盟選在今(20)天上凱道召開記者會,檢視蔡總統選前所提出的勞動6大政見。勞團痛批,蔡英文的勞工政策不僅跳票,二修勞基法更是「修惡」。對此,勞動部澄清,二修勞基法是兼顧安全與彈性原則,對於勞工權益保障本意沒變,「不容任以『修惡』一詞,全般抹殺。」

勞動部指出,《勞動基準法》新制修正,是因《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規定實施後,各界仍希望給予適度彈性的聲音,例如加班時數限制、例假安排及特別休假規定的修法建議。爲了使規定能更符勞僱實務需求,因而進行修法,並堅持「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加班費計算費率不變」,並無所謂「修惡」。

勞動部也表示,新制讓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規定正式上路,除了經勞動部公告的少數情形之外,僱主應於更換輪班制勞工工作班次時,給予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

另外,也讓想以加班時數換取補休的勞工有明確保障,定明補休期限屆期時,凡屬未補休的時數,僱主仍應依加班當日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加班費。且新制中,讓勞工於年度終結未休畢的特休,得依需求選擇遞延到次一年度請休,若延到次年度底仍未休完,僱主仍必須折算發給工資。

勞動部強調,以上種種都是對於增進勞動權益的具體規範,不容任以「修惡」一詞,全般抹殺。另外,對於「輪班換班間距」與「例假七休一」規定的少數例外情形,也設定多重把關機制,必須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行業需求會商勞僱團體,並評估確有適用例外規定之必要,才送交勞動部,「對於法令執行沒有所謂空窗期,並加強勞動檢查,不容許有違規脫法情事。」▼勞動部長許銘春。(圖/記者季相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