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遭電梯扯斷公司不理!老員工哽咽:居然這樣對我

記者盧姮倩/臺北報導

電梯害人又一起!一名在美商大同奧的斯電梯公司任職26年的連姓員工,今年3月到大直空軍司令部進行電梯工程,公司爲了節省人力成本,只派他一人裝設,左手在過程鋼索繩拉扯斷肢,事後公司只願意賠償簡單的醫療費和3萬6千元補償金,他哽咽表示:「我爲公司工作了26年,幾乎每天工作到三更半夜,公司卻這樣對我!」

連姓員工(下圖左二/記者盧姮倩攝)8日在臺北市議員王孝維張茂楠童仲彥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公司不僅採購設計不良、平衡有問題的電梯,原本需要二人的工程,也以人力不足的理由,只派他一個人裝設,裝完後還因爲對方擔心高官跌倒,要求重修。就在驗收前一天,他獨自一人清洗電梯時,發現電梯頂鋼索有塊破布,左撇子的他趕緊伸手拿走,沒想到突然有人啓動電梯,左手硬生生被鋼索扯斷。

連姓員工表示,事發後他昏倒在電梯口,被送到醫院手術意識不清,被人拿右手拇指蓋章結果發現調查報告指出是自己把手臂伸入鋼索下方,對自己相當不利,美國總公司方面認爲報告有誤,遲遲不願給予賠償,臺灣分公司則只給簡單醫療費用和3萬6千元慰問金,也沒有要讓他回工作崗位意思,之後便不聞不問。

連姓員工於是向勞檢局申訴,但雙方調解失敗,至今尚未獲得應有的補償,哽咽說:「我爲公司工作26年,甚至每天工作到三更半夜,爲工作犧牲生活,公司卻這樣對我。」

臺北市政府勞檢處長鄒子廉表示,事發後立即到現場瞭解,並未做出錯誤報告,僱主將二人工程縮減至一人,確實有缺失,會通知改善,連姓員工可依勞基法規定要求回到工作崗位,或提出其他補償。

(10/8 PM12:00UPDATE)美商大同奧的斯臺灣分公司發出聲明稿指出,事件發生後,已在第一時間給予適當照顧,並協助取得臺灣勞工保險法定的保險支付。因本件正由檢察官調查當中,目前不宜提供進一步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