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農排斥出租農地 農委會:還活在375減租陰影下

農糧署稱,臺灣農地在過去9年間,休耕稻田已復耕一半。(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近來不少農民抱怨休耕補助條件趨嚴,從過去每年可請領兩期補助,到2013年改以一期爲限,如今門檻又要再拉高,明(2016)年起,農民必須前一年至少耕種一期纔有資格申請,讓不少人怨嘆:「農地恐怕要放着爛了。」對此,農委會農糧署今(26)日也給出說法──用復耕或出租方式增加收入,稱「復耕也有補助,交給佃農可收租金,再搭配一期休耕補助,農民領的只會比原本多。」

農糧署副署長陳俊言解釋,過去農民一年可申請兩期休耕補助,每期每公頃金額新臺幣4.5萬元,如今雖改爲以一期爲限,但實際上,農民復耕也可申請補助,若是種植雜糧進口替代作物,金額同樣可到每期每公頃4.5萬元,「這都還不包括你銷售農產品的所得」。

至於無力耕作老農,陳俊言說,交給佃農收租金是另一種方式,他分析,老農原本申請的休耕補助每公頃4.5萬元,扣除必備的翻土、播綠肥成本,實領大約在3.5萬元到3.7萬元間,不過,農民若透過農委會「地主大佃農」管道出租農地,實收租金至少都4萬元起跳,「這些選擇出租的農民,實質收入也會比過去領兩期休耕補助時還高。」

陳俊言坦言,仍有許多老農排斥將農地租給佃農,「是因爲還活在過去三七五減租的陰影下。」他說,其實農業發展條例規定,從2000年1月28日起,農地租賃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因此不會再有農地無法回收的情形;目前參加農委會「小地主大佃農」政策的地主有3萬1,857人,承租的專業農則爲1,679人。

他也提到,2006年時,臺灣的休耕期作面積爲22萬公頃,經過多年努力,如今已減少12萬公頃,根據農委會最新統計,2014年休耕面積只剩下10萬公頃,「當中就包含出租及自行復耕的,可以說幾乎都已經復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