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臺妹的喪權辱國宣示
在美國等國軍艦齊聚南海宣示所謂的「航行自由」後,蔡英文總統所做的宣示是,「臺灣對於在南海領土主權立場沒有改變,也會持續捍衛領土主權,臺灣一向堅持相關國家要遵守國際法,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共同促進區域的和平穩定。」嚴格而論,這種說法,就作爲中華民國總統而言,是失格的,至少是喪權辱國,甚或是有內亂外患之嫌。
首先,蔡總統身爲總統之尊,並沒有捍衛「中華民國的領土主權」完整。什麼叫做「臺灣對於在南海領土主權立場沒有改變」?這與「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完整」有什麼關係?多國軍艦已經進入南海,甚至已經進入中華民國的領海,蔡總統就一句「臺灣對於在南海領土主權立場沒有改變」來回應?
其實,蔡政府在中華民國在南海主權議題的主張上,問題極大。早在2016年7月所謂的南海仲裁案出爐,裁定所謂中共的「南海九段線」海域疆界線爲「非法」時,蔡政府就沒有把中華民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相關立場表達清楚。因爲所謂的九段線,其實就是中華民國在1947年宣佈南海疆界時的十一段線(或稱U型線),只是後來在1953年,中共抹去兩段,遂成今日的九段線。九段線的「合法」與否或存廢,事實上必然會影響到中華民國南海疆域主張。
而蔡政府迄今沒有把中華民國南疆的國境線講清楚;自然無法主張我國的相關權利。
我國南海的疆界有其歷史根據:民國34年日軍敗降,中華民國政府相關單位從海南島出發,開始接收南海工作,36年8月完成「南海諸島位置圖」,明白畫出具有主張南海疆界範圍的U形線。中華民國政府於36年12月1日正式公佈南海諸島名稱;同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開始施行。所以U形線範圍內的南海疆域,系屬我國憲法第4條中之「固有疆域」殆無疑義。
在我國U形線形成的過程中也符合當時的國際法潮流。1945年,美國總統杜魯門宣佈的2667與2668號政策宣言(即《杜魯門宣言》),主張美國對於海洋資源的管轄延伸至其大陸礁層,打破了傳統領海與公海的界定。此一概念曾經引起世界跟進。所以我國依照傳統歷史性水域概念,並參照當時國際法的實際施行準則與潮流,於1947年12月公佈南海U形線。
1971年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後,聯合國纔開始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討論。但依據舉世公認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4條之規定,「條約非經第3國同意,不爲該國創設義務或權利」;所謂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爲中華民國沒有參與制定,也非簽約當事國,故其效力不及於我乃理所當然。我國主張的十一段線國境南界,自有其歷史與法理基礎。
這次是在中華民國領土主權範圍搞「航行自由」,蔡政府居然還同意維護?這難道不是喪權辱國?不是內亂外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