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如缺了牙的老虎? 綠:國會調查權、聽證權應入法

記者文萱臺北報導

日前學生痛批教育部長,引爆相關議事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已請幕僚研商相關規範,再邀朝野協商進而制定規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6日說,臺灣國會沒有完整的聽證調查權,宛如缺了牙的老虎大法官釋字第585號解釋,已確立國會應有聽證調查權,希望王院長站在憲政高度,協調朝野黨團,共同促成國會改革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陳其邁及李俊俋召開記者會。(圖/記者王文萱攝)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陳其邁及李俊俋召開記者會指出,憲法67條及大法官釋字第461號解釋文皆揭明,立法院各種委員會爲了解議案涉及事項,得要求政府人員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且應邀列席人員有說明之義務

李俊俋說,這些概念其實在各個民主國家都非常清楚,大法官釋字585號也有提到這些概念,臺灣所謂的五權分立的制度全世界僅見,國會調查權分到監察院去,結果監察院都不知道在做什麼事情

李俊俋說,真正行使調查權或聽證權時,目前是沒有任何依據與規範,但大法官釋字585號指出「立法院爲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換句話說,立院的調查權,本來就是行使憲法所賦予立院權限裡應有的權力

大法官釋字585號並指出「必要時並得經院決議,要求與調查事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強制手段」,李俊俋說,希望王院長站在憲政高度,協調朝野黨團,共同促成國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