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男蟲法官陳梅欽遭懲處 18次飲宴報加班22時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說明懲處法官陳梅欽案件。(圖/記者吳銘峰攝)
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13年前遭多名網友檢舉涉嫌性侵,最後他遭記大過、留職停薪。沒想到他仍不知悔改,司法院查出他在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間,2個月內晚間與有夫之婦到餐廳吃飯,陳梅欽還申報加班、領加班費,總計18次飲宴報了22小時加班,司法院人審會7日決定將他送監察院議處。
呂太郎指出,司法院7日召開法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後決議,認爲陳梅欽的行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並依照《法官法》規定,將他送監察院議處。據瞭解,監察院若做出彈劾的決定,屆時將轉回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最重可以撤除法官職務。另外呂太郎也說,陳梅欽加班22小時中,有8小時領取加班費,共計領走6136元,這部分則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若士檢認定他涉嫌《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提起公訴,那陳梅欽將面對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呂太郎也說,陳梅欽在事發後已主動請辭,8月11日生效,由於是辭職,陳梅欽不能領取退休俸。至於退休後能否轉任律師,則必須看刑案偵辦結果,依照《律師法》規定,曾遭判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就不能擔任律師。
陳梅欽現年55歲,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的司法官,他原本爲陸軍官校二年制專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後,考上輔仁大學法律系,大學畢業即通過司法官考試。因爲長期在軍中訓練的關係,身材高瘦的陳梅欽,當年被認爲是士院的「黃金單身漢」。爆發性侵女網友事件後,網友稱他「網路男蟲」法官。司法高層均認爲是他感情生活複雜所引起,一度要將他調任馬祖的連江地方法院,但最後僅記大過、留職停薪5月。陳梅欽於2006年復職後,繼續擔任民庭法官至今。
陳梅欽復職後結婚,但沒想到他婚後仍不檢點。司法院指出,經過政風單位調查後,發現他與有夫之婦多次外出,詐領加班費用。而雖然出入的餐廳均爲合法場所,但期間仍有律師、朋友等人蔘與,是否涉有另外刑責,政風單位持續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