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生子狂嗆正宮:通姦除罪告我啊 她用民事求償討回顏面

小三正宮說「快點用民法告我吧,刑法已經無效了喔」,法院認爲她無悔意,判賠40萬。(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1名人小芳(化名)前年12月意外得知丈夫外遇,申請戶籍謄本後還發現對方與小三生下1子,她原本因爲家庭孩子選擇隱忍,不料該小三得知後,竟以法官釋憲通姦違憲爲由,在個人Instagram上發文說「快點用民法告我吧,刑法已經無效了喔」,氣得小芳決定提告;法院認爲小三毫無悔意,判賠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芳2016年與丈夫結婚後育有1子,2019年12月她從朋友得知丈夫疑似有外遇,丈夫甚至與小三生下孩子,她心生懷疑之下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沒想到真的發現丈夫在該年9月認養了1名同姓的孩子,她當下心痛與丈夫攤牌,對方則認錯欲挽回關係

小芳因爲子女決定原諒丈夫;但小三得知外遇一事曝光後,竟以司法院大法官在去年5月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爲藉口,在個人社羣軟體Instagram上發文說「快點用民法告我吧,刑法已經無效了喔!」囂張態度讓小芳精神上飽受痛苦,一狀告上法院,並向小三求償50萬。

法院審理時,丈夫坦承與小三交往9個月,至少發生18次性關係,法官依小三在Instagram發文,認爲對方僅毫無悔改之意,更漠視小芳在婚姻關係中的家庭圓滿和配偶權益考量原告身心受創程度、兩造身分地位經濟一切情況,近期判處小三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