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前防砲參謀長淪共諜 更二審無罪改判有罪快步衝出法庭

前空軍防砲指揮部參謀長辛澎生,聽完判決有罪後,快步離開法庭後頻頻打電話。記者張議晨/攝影

前空軍防砲指揮部上校參謀長辛澎生,被控在臺爲大陸發展組織,接觸高階軍職蒐集情報,辛一審被依國安法判刑6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一審認爲接受大陸招待不代表發展組織,仍判無罪,今更二審宣判,認定辛爲大陸接觸高階將領,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空軍防砲指揮部是衛戍臺灣空域的第一道防線,辛澎生於2008年11月退伍前擔任防砲指揮部的參謀長。

中共軍方總政治部聯絡部看中辛澎生的資歷,在辛退伍前與他接觸,由聯絡部人員「趙明」(應爲化名)與辛在韓國、印尼峇里島碰面,招待辛澎生旅遊食宿。

辛退伍後轉任旅遊業擔任領隊,2009年邀請軍中學弟謝嘉康(時任空軍防空砲兵第953旅上校旅長,獲不起訴),共同到泰國旅遊與「趙明」等人打小白球。

隔年7月,上海世界博覽會開幕,辛的女性友人楊昀庭招待辛到大陸旅遊,因謝嘉康有軍職身分未能成行,但謝的父母、妻子及子女仍與辛澎生同赴大陸旅遊,還收受「趙明」贈送的名貴酒類、紀念禮品等,費用均由楊昀庭支付。

同班人馬隔年由辛澎生召集,共赴馬來西亞旅遊,食宿同樣由中方人員招待,辛還要謝嘉康「不要想太多,不要踩紅線,這是原則」,但從馬來西亞歸國後,謝嘉康與妻子認爲頻頻與大陸人士出遊不妥,回國後就婉拒楊昀庭等人邀約。

一審橋頭地院審理時,辛澎生坦承和謝嘉康出國旅遊,但辯稱不知道「趙明」有軍方背景,每次出國都是自費,並沒有拿對岸金錢在臺灣發展組織。

但一審認定辛澎生與楊昀庭接受中國吸收,在臺灣招募軍職人士試探軍情,依國家安全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他不服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爲「趙明」雖是大陸人士,但是否具軍方背景,並無宴飲或旅遊照片可供佐證,不能僅憑他在餐會上吹噓是解放軍、總政人員,就認爲他具軍職,因檢調無法證明「趙明」的真實身分,謝出國旅遊,並非辛主動邀約,二審改判無罪。

全案上訴後,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雄高分院重新審理,辛澎生更一審仍認爲辛澎生在臺發展組織罪證不足,判辛及楊昀庭無罪。

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今高雄高分院更二審宣判,辛到庭旁聽,宣判前雙手合十,期盼無罪判決。

不過,合議庭認定辛有協助大陸發展組織,但無人被吸收,僅止於未遂,依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刑6月,楊姓女友人也判6月,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辛澎生聽完判決後快步離開法庭,面對詢問不發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