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逆轉 李謀偉二審判無罪
高雄石化氣爆案高雄高分院24日二審宣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高市府官員趙建喬等三人2年6個月至3年6個月徒刑;李長榮化工董事長李謀偉等則改判無罪。
李謀偉發聲明稿表示,謝謝法院的無罪判決,得知消息後心情平靜,官司時間已長,一直用平常心來看待判決,但有一件事不變,榮化在高雄氣爆案的陪伴不會終止。
李謀偉強調,高雄氣爆是個難以抹滅的悲劇,個人會盡一切的努力,與政府相關部門及業界合作,引進國際先進的技術和經驗,找出工安管理隱藏的漏洞並改善,避免類似的悲劇在臺灣再度發生。
此外,他進一步提及,與其他被告同仁已啓動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懷氣爆受難者社會福利基金會的籌設,以便補助受難者中碩士以上學位的進修、職業訓練的經費,以及鼓勵受難者對社會公益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