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銘請柯文哲「喬病房」,這是做好事嗎?

傅雲欽

名嘴醫師柯文哲日前受訪時談到「利委柯建銘關說案時,也隨口爆料,說柯建銘也常常打電話給他,請他爲自己的選民「喬病房」。他似乎覺得能爲柯大「利委」服務,非常光榮,故口氣顯得得意洋洋,但他轉念又說:「爲什麼制度面讓他們有機可乘?制度有問題才讓關說存在,要檢討的是制度。」

「制度有問題」?柯文哲又再耍嘴皮啦!他自己冒領國科會研究費十幾萬元,被以貪污罪嫌偵辦,他也說那是制度有問題。他的意思是,國科會發放研究費的制度寬鬆,讓他有機會把研究費放入自己的口袋,不拿白不拿。這是制度設了陷阱,讓他跳進去。不是他的錯,是制度的錯。

柯文哲的說詞如果講得通,那麼其他規規矩矩、不公款私用的教授豈非笨蛋?!強姦狡辯說,被害婦女長得太漂亮、穿得太性感,像是設了強姦的陷阱,讓他跳進去,故強姦不是他的錯,是被害婦女的錯。柯文哲的狡辯和這有何不同?!。這種狡辯能聽嗎?

臺大醫院病牀一牀難求,衆所周知。病牀不足是根本問題。分配病牀的制度再怎麼改善,病牀還是不足。在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分配病牀的制度不管多麼完美,也無法禁絕有些人想插隊特權的想法。有些人就是不守規矩,不願照制度的流程走,想插隊享特權啊!插隊是破壞制度,必須有實力才辦得到。因此,想插隊的人會透過夠力的人如柯建銘之流,去向臺大醫院關說,使臺大醫院「喬」出一牀來。

分配病牀的制度不可能解決人的自私貪婪的問題。再怎麼嚴密的制度,都難防有心破壞制度的歹徒,就像在嚴密的門鎖也難防有心入侵的竊賊一樣。因此,柯文哲說,制度面讓關說者有機可乘,分配病牀的制度有問題才讓「喬病牀」的關說存在,要檢討的是制度云云。這是胡說八道。這種話出自違規者本人的嘴巴,是胡說八道加不要臉。

其實,是因爲病牀不足,加上如柯文哲之流的混蛋願意跟關說者配合,才讓「喬病牀」的關說存在,無法杜絕。關說「喬病牀」的解決的方式,最好當然是增加病牀,使無不足。病牀不用搶,自然就沒有關說。如沒辦法讓病牀充足,就要將配合關說的臺大醫院敗類,如柯文哲之流,糾出來嚴厲處罰,以儆效尤。臺大醫院拒絕關說病牀的事,自然慢慢就沒有關說。柯文哲不檢討自己,只會推卸責任給所謂的「病牀的分配製度有問題」。呸!

咦?柯文哲說制度有問題,也許不是指「病牀的分配製度」有問題,而是指「處罰關說病牀的制度」有問題呢!但再怎麼嚴厲的刑罰,還是難以嚇阻鋌而走險的人。販賣海洛因等一級毒品,至少處無期徒刑,夠嚴厲了吧!但還是有人會去販賣。處罰不能治本。又柯文哲難道認爲臺大醫院對於關說病牀的事,沒有處罰或處罰太輕,像他這種人纔不在乎地去配合關說嗎?他說制度要檢討,是指只要嚴厲處罰關說,他這種人纔會怕,不敢再做嗎?這是人話嗎?

關說有很多類型,有司法方面的關說,有非司法方面的關說,有違法涉及貪瀆的關說,也有僅行政違失的關說。柯建銘被記者問道「喬病牀」的事時,大剌剌地說:「喬病房是選民服務,是叫柯文哲好事,並非關說。」「喬病牀」雖不屬於司法關說,也不屬於違法涉及貪瀆的關說,但它破壞病牀分配的制度,讓特定人享受先佔有的特權,怎麼不是關說?!柯建銘這傢伙大概關說慣了,認爲「喬病牀」沒什麼。他不知道他爲他的選民「喬」到一個病牀,就是把其他等候病牀的人推到後面去嗎?他說他是叫柯文哲做「好事」。當然,對那個取得病牀的選民當然是好事,但對其他等候的病牀的人可是壞事啊!

「利委」搭高鐵臺鐵優先權,不知過年過節時高鐵及臺鐵一票難求之苦。如果有選民請柯建銘「喬」一張車票,柯建銘是否也會打電話到高鐵或臺鐵替他們「喬」呢?如果他照辦,這難道也是「選民服務」,不是關說嗎?這樣對其他照規定排隊買票的人公平嗎?其他如交通違規銷單、環保處罰銷單、違章建築免拆等等,也都是「選民服務」,不是關說嗎?

關說造成「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公道淪喪。柯建銘爲了應付選民,柯文哲爲了巴結柯老大,幹了「喬病牀」的事,雖不至犯罪,畢竟也是醜行。他們應該低調一些纔對吧!怎麼還主動宣揚呢?即使被別人爆料出來,也要慚愧道歉啊!但柯文哲公然把這些「好事」講出來,柯建銘則公然說「喬病牀」是做「好事」,這兩個人真不知羞恥啊!

柯建銘、柯文哲不覺得「喬病牀」有什麼不對,固然可恥,民衆聽到他們這樣說,也未見有人斥責,反而認爲他們服務周到,點頭稱是。可見臺灣民衆現實而勢利,對長袖善舞、八面玲瓏的人如王金平、柯建銘、柯文哲之流,不是鄙夷,而是羨慕,對關說醜行,不是唾棄,而是覺得司空見慣、理所當然,如果有必要自己也會去請他們幫忙。這是什麼叢林社會

痟想選臺北市長的柯文哲說:「是否能確保不被政治污染,以及有能力改變社會,仍是他決定參選與否的關鍵。」真可笑!他和柯建銘是好友,又常幫他「喬病牀」,這叫「不被政治污染」嗎?這叫「有能力改變社會」嗎?他又說:「從現在起,由我來重新定義何謂政治人物。」好大的口氣!好像陳智雄鄭南榕等人都沒資格定義似的。柯文哲對政治人物的定義是什麼?從他的言行舉止看,原來他給政治人物下的定義是:(1)和柯建銘是好朋友,引以爲榮,(2)常常幫柯建銘「喬病牀」,(3)認爲「喬病牀」是做好事。我的媽呀!政治人物如果是這樣定義,那麼滿街都是這種爛貨,還要柯文哲來重新定義嗎?他省省!

●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您的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