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妻肉身佔位 車主不滿被插隊PO網反挨告

警官所駕的白色轎車突停車,妻子下車肉身佔位。(圖/翻攝YouTub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警官日前帶妻子到高雄岡山夜市,看到路邊剛好一輛車要開走,妻子立即下車佔位,雖然後方早有一名等候車主要停車,她仍比手勢丈夫的轎車要先停,排隊的車主憤而將行車記錄器PO網,沒想到警妻竟提告妨害名譽

據瞭解,這名警官是新竹縣警局竹東分局二重派出所所長劉展昌,他表示當時沒有注意到後方車輛,如果對方有示意要停車,他絕不會搶着停,並說影片PO網是「不實指控」。

劉妻表示,她曾在網頁想和對方解釋、道歉,但都被刪文,加上引發網友謾罵,只好向對方提告妨害名譽,要求撤下影片;針對報案警方已受理偵辦。

律師指出,PO網者沒有公然侮辱行爲,也沒有誹謗事實,妨害名譽應無法成立;交通隊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強佔停車位可罰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