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小肇事駕駛 陸2歲男童撞傷50多歲大叔

▲史上最小肇事男童,闖禍後被母親抱在懷裡。(圖/取自新華網)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晉江一名才2歲半的男童日前竟開着一輛電動三輪車,在市場內撞傷一名50多歲蔡姓男子,並且造成顱內出血。由於事發突然又不合常理,一開始安海警方也難以置信,直到調閱監視器後才發現,疑似因車主沒有拔鑰匙,讓男童趁機爬上去不慎啓動衝撞釀成大禍,真正事故原因警方仍在調查當中

根據《東南網》報導,21日上午10時多,安海交警中隊的交警接獲報案,表示在安海鎮黃墩菜市場有一名男童駕駛電動三輪車撞倒一輛機車,造成男子倒地受傷,現場一片狼藉。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只見蔬果散落一地,一輛機車橫倒在通道上,肇事的電動三輪車卡在菜攤水泥柱之間。這名男童駕駛僅受輕傷,事發後正躺在母親懷裡哭,至於被撞傷的蔡男則是被送往醫院急救。

根據在場攤販表示,有人看到這名男童爬上電動三輪車。1分鐘後,車子就像「無人駕駛般」突然往前衝。緊接着就聽到摩托車倒地聲響小男孩哭聲,由於事發突然,所有人都沒看太清楚到底怎麼回事。警方調閱監視記錄器後發現,男童原本跟在市場賣菜奶奶身邊,但他疑似趁着無人看管時,爬上一輛菜攤旁的電動三輪車,疑似不慎啓動車子,急速朝前方暴衝5、6公尺,不但撞倒蔡姓男子,一直到撞上兩攤的水泥柱中間才停下來。

據瞭解,這臺電動車車主也是一名菜販,因下車沒有拔掉鑰匙,沒想到讓小男孩趁大人一時不注意,爬上車釀成大禍;而受傷的蔡男則因顱內出血,傷勢嚴重,目前仍在醫院治療中。

福建晉賢律師事務所的林律師指出,未成年的幼童因故造成他人受傷,應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如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就可以減輕其責;至於電動車車主,則是必須對車輛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可能要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安海交警中隊警員表示,男童的監護人需承擔部分責任,至於電動車車主是否擔責,還需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