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插隊怒比中指 婦人挨告壓力大害流產
▲一名婦人朝插隊男子比中指,結果挨告還導致小產。(圖/示意圖,翻攝自Bob Pitchford臉書)
北市一名婦人,日前和丈夫去看電影,排隊買票的過程中,疑似遭一名男子插隊,而和對方起口角爭執。對方朝她嗆聲「我下次在電影院看到妳,還會再插妳前面!」婦人一怒朝男子比中指,事後挨告妨害名譽。挨告婦人坦承犯行,但也因壓力過大導致小產,檢方認定她犯罪情節輕微,7日予以不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這起插隊糾紛發生在今年4月。劉姓婦人和丈夫當時前往華山光點電影院看電影,排隊購票時不滿前方的李姓男子疑似插隊,她拉高聲調質問「先生,你怎麼插隊阿?」李男反嗆對方「我下次在電影院看到妳,還會再插妳前面!」
劉婦不滿李男嗆聲,憤而朝對方比中指,李男因此提告妨害名譽;劉婦應訊時表示,她是因爲不滿李男插隊還嗆聲,纔會一時氣憤比出中指,劉婦的丈夫也證稱,李男過程中有嗆聲,妻子纔會暴怒;對於劉婦和其丈夫所指控的內容,李男否認說過這句話,並稱說當時本來就排在劉婦前面,只是到旁邊拿宣傳單而已。
檢方事後安排雙方調解,李男開價10萬元,之後雖降至7萬元,但劉婦還是不接受;事後檢方考量劉婦已認罪,且因精神壓力過大導致流產,認爲她已經受到教訓,認定應無再犯之虞,6日予以不起訴。至於李男請求名譽損害部分,檢方認爲他可循民事訴訟請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