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核四若停建 5年後限電
圖爲核四已完成廠房結構的一號機汽機廠房與聯外電纜、電塔傳輸情形。(王遠茂攝)
形同核四說帖的經濟部《核能議題問答集》出爐,經濟部核四專案辦公室主任吳玉珍昨表示,若核四廠停建,保守估計民國一○四年以後,臺灣將出現限電風險;一○七年備用容量率將掉至七‧四%以下時,將出現無可避免的限電危機。
「核四是臺灣在過渡期適用的能源(發電廠),在覈一、核二與核三廠先後除役後,沒有其他更適合的基載能源,就必須善用核四。」吳玉珍說,核四商轉後,預計可運轉四十年,假設過程中有其他方案更有效率,成本對產業更有利基,當然願意提早放棄核四。
核四廠二部機組預計一○四、一○六年商轉,若停建核四,必須以燃煤、燃氣發電替代,售電成本爲反映燃料價格勢將大幅增加。預估一○七年電價(以售電成本計)將較今年十月調整後的電價每度三‧一五元上漲約一成三至一成五。
另外,既有核一至核三廠於一一四年以前陸續屆齡停役後,估計民國一一五年電價將較三‧一五元上漲三成四至四成二。
問答集說,若核四廠無法商轉,加上核一、核二廠陸續除役,預估北部電源自一○四年不足一一七萬瓩,到一一五年擴大爲三百萬瓩;未來即使中南部電力北送,仍無法補足北部電力缺口。
問答集明確點出,若核四廠無法商轉,一○四年以後,臺灣開始有限電風險。吳玉珍指出,臺灣電力備用容量率規畫爲一五%,若核四廠不商轉,一○四年後電力備用容量率將有多年低於十%以下,甚至有不足五%的情形,就我國過去經驗統計,當備用容量率低於十%時,就可能有缺電風險,低於七‧四%時,限電幾乎無法避免。
吳玉珍說,像是民國七十九年至八十五年間,臺灣備用容量率皆在七%以下,總計限電次數高達四十三次,其中八十三年便高達十六次,對產業及民生都造成相當大沖擊。
吳玉珍強調,相關預估已將原本應興建,但因環保等問題尚未興建的電廠納入,估計值可謂相當保守。一○三年備用容量率已在十五%邊緣,即使核四商轉,加上規畫中的其他電廠順利興建完成,未來備用容量率仍會低於十五%。
問答集指出,政府推動節電,但短期內不可能做到「電力零成長」,臺灣近十年能源效率每年提高,但用電還是成長,「如果限制電力零成長,將意味着經濟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