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山」塔位都買了!三中案開庭 3被告聲請解境管

張哲琛(左後)強調自己連塔位都買好了,要老死臺灣不可能潛逃。(圖/記者楊佩琪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臺北地方法院3日上午10點,針對「三中案」被告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部分開庭。前中投公司總經理汪海清、前銓敘部長張哲琛皆強調,沒有逃亡海外、在海外生活資金理由,也沒有外國籍,張哲琛甚至表示,自己都在新北市的「金寶山」買了塔位,絕不可能潛逃。不過法官裁定,3人還是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但若確實有解禁的必要,視個案狀況,可聲請暫時解除。

檢調偵辦「三中案」,將汪海清、張哲琛、蔡正元妻子洪菱霙3人限制出境出海,起訴後,3人向法院聲請解禁。但檢方認爲3人犯行重大,洪菱霙還有不法所得,100多萬美金在海外,丈夫蔡正元都以1000萬交保,並且境管了,沒有差別待遇的必要。至於張哲琛與汪海清不僅經常出國,還在案件爆發後互相或與律師討論案情,其財力也足以逃亡,因此必須持續境管。

對於檢方的說法,張哲琛強調,自己曾在國外滯留,是40年前的事情,那時他還在念書,家裡4個兄弟,只有1個在國外,其他家人通通都在臺灣,而他也已經73歲了,打定主意要在臺灣老死,連塔位都買好了,就在新北市淡水的「金寶山」。加上有心臟病等慢性疾病,在國外根本無法負擔龐大醫藥費,過去經常出國也是因爲擔任銓敘部長的關係

▲汪海清(左)表示自己有慢性疾病,在國外無法生活,爲了家人也不會潛逃出境。(圖/記者楊佩琪攝)

張哲琛認爲,檢方的起訴內容明顯偏頗,有非常深的個人主觀立場,他要跑早跑了,但是明明沒有作奸犯科,因此會留在臺灣,在法庭上爲自己爭清白,不需要對他限制出境出海。

汪海清也表示,檢方認爲他的年收入有400萬,有足夠的財力,但其實400萬並非他個人所有,而是家庭收入總和,他能支配的資金並不多,加上同樣也有慢性病問題,潛逃海外能不能在海外生活更是問題。而他在任職中投總經理期間,中投獲利超過200億,爲公司盡心盡力,也會盡全力爲自己爭取清白,否則他的家人很難做人

法官則在聽完檢辯雙方意見後表示,張哲琛、汪海清所犯的是《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因此還是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不過若確實有出境必要時,可再行提出聲請,以足夠擔保金額暫時解除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