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投保防癌險 給付類型想清楚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多項癌症已成爲國人十大死因,近期更有藝人血癌而病逝,但隨着癌症醫療的進步,新的口服標靶藥物、新手術、新放射治療技術的研發,癌症已不再是絕症,可怕的是隨之而來的醫療費用民衆可多瞭解「保本防癌險」,有些不但加碼還本,保障範圍也擴及意外醫療及身故保障,此外,給付類型也需考量清楚。

族羣投保規劃不同,但對於癌症問題是所有族羣需要正視的。根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2013年公佈的統計報告指出,平均每5分48秒就有1人罹癌,且根據壽險公會資料統計,平均每11個罹患癌症者,只有1人投保癌症險,顯見國人的癌症醫療保障明顯不足。

罹患癌症仍是相當可怕的事情,但若是沒有充足的醫療保險作爲後盾,會更加恐怖。若民衆想投保防癌險,可選擇有保本功能險種,保障完整,但保額相對會較高,亦或是選擇特定癌症的保單來做比較,市面上包括中信人壽保誠人壽等都有該類保單,是各家屬於基本保障商品

市面上的防癌險有「分項給付型」和「一次給付型」二種類型。「分項給付型」是針對不同的治療項目分別給付,而「一次給付型」則是保戶確診罹癌,理賠金就可一次給付,提供保戶彈性運用

一般而言,兩種給付方式雖各有優點,但值得注意的是,從治療到療養期間,仍有可能產生其他費用,例如標靶藥物治療、新式療法營養補充品及看護費用等自費項目,這時候一次給付型就可涵蓋理想的醫療規劃,或作爲家中經濟的支撐。

以中信人壽「享健康保本防癌保險」保單爲例,在保障期間內,保戶在意外醫療、殘廢、身故保障,意外保障最高可達三倍,因意外事故住院,可按日額給付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金,即使骨折未住院在家休養也能申請理賠。另外,若存活期不超過六個月者,可提前給付身故保險金最高70%。當保險期間屆滿時,也可領回所繳總保費的106%。

該保單特別是在癌症給付部份,如經診斷罹癌,可立即領取保險金,無需醫療收據就可申請理賠,若罹患的是特定低侵襲性癌症(原位癌),則另先給付保險金額的10%,且不倒扣保險金額,保障仍持續有效。

再參考保誠人壽「真誠守護防癌保險」,是針對罹患「低侵襲性」、「侵襲性」及「特定癌症」的被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並對初次罹患低侵襲性癌症,提供一次理賠保額10%。第三保單年度起,初次罹癌最高可理賠120%或應已繳保費的1.06倍;罹患特定癌症則加值理賠50%。而所繳保費也可在75歲滿期時返還80%應已繳保費,身故或全殘返還1.06倍的應已繳保險費

壽險業者強調,一張實用的防癌保險,必須具備理賠簡單快速、承保理賠範圍包含原位癌、非癌症疾病或意外身故,以及癌症確診時可一次性理賠等特性建議民衆在購買防癌險時,應依照自身年齡、需求,挑選合適的產品,並且經常檢視保單適時強化保障,將罹癌風險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