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9.2億彩金案外案 原告被告都有罪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轟動一時的侵吞9.2億元威力彩金案,還有一樁「案外案」,原告塗男被告張男夫婦可能在獄中相見。張男被判侵佔罪,刑期3年6月,去年(2011)12月底入監服刑,被判3年的張妻尚未到案;而塗男也因6年前侵吞公司4694萬元,二審被判刑4年8月,已上訴到三審,如果判決定讞,塗男也要入獄,塗張兩人可能在獄中仇人相見。

較爲人知的侵吞9.2億彩金案,發生在2009年,當天5月間,長年在大陸的塗男,委託友人張男(曾經營彩券行)代買威力彩券,預付2000元;6月間,塗男在大陸以手機簡訊告知張姓夫婦代購威力彩,每期籤第一區「06、15、16、27、34、37」、第2區「06」等兩組號碼,連買5期槓龜後,7月再以電話通知同樣號碼續買3期,結果成爲獨得9億2499萬元的得主。

塗男得知中獎後,即打電話給張男,一再提及中頭彩錄音存證,但張男領取扣稅後7億3900多萬元彩金後,存入張妻戶頭就避不見面。塗男控告張姓夫婦侵佔,二審認定塗錄到張說「你要給我吃紅」等有利事證,塗男纔是真正得主,去年10月依侵佔罪判張男3年6月,張妻3年定讞。

另一方面,塗男曾在一家日商公司工作20多年,擔任財務經理期間,因積欠債務而生歹念,自2002年起,將近4年以長官名義,僞造電子郵件授權書購買郵政禮券,再轉入自己戶頭,共侵吞4694萬元。2005年公司發現此事,塗男立刻休假捲款逃走,長年待在大陸,公司控告塗男後,塗只還款972萬元,而當時名下無恆產。

2006年法院審理期間,查到塗男以詐欺款項購屋,並以公款還欠張男的88萬元。二審依僞造文書等罪,去年10月判塗男4年8月,現已上訴到三審。目前塗男的7億3900多萬彩金,正被扣押中,張向法務部陳情,希望能拿回,但檢方和法務部仍在商榷最佳發還時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