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最高退稅2000元 政院拍板再延長2年

行政院會拍板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現行新購節能家電每臺最高減免2000元措施,再延長2年,到2025年6月14日止。(本報資料照)

行政院會30日拍板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現行新購節能家電每臺最高減免2000元措施,原先將在6月14日到期,未來將延長2年,到2025年6月14日止。

行政院會30日拍板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黃婉婷攝)

財政部指出,修正重點兩大點,首先是續延長購買經經濟部覈定能源效率分級爲第1級或第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溼機(以下合稱節能電器)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2年至2025年6月14日。

財政部說,第二,刪除逾期繳納貨物稅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及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等規定,迴歸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辦理。

財政部說明,爲達成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規定,自2019年6月15日起購買節能電器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間2年至2021年6月14日;2021年5月26日修正展延實施期間至2023年6月14日止。

財政部統計,截至2月底止,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749萬臺,減徵稅額約124億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衆電費負擔。惟據經濟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溼機仍有835萬臺,佔家庭現存數量達25%,爲持續鼓勵民衆購買節能電器並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參採經濟部意見延續優惠。

財政部表示,上述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未來將會同經濟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期早日完成修法。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該措施實施至今能節省電費支出,又創造節電效應,除了節能減碳之外,對社會經濟亦有相當大效益。他說,該項退稅加上經濟部購買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一級的冷氣、冰箱,家戶均可申請每臺最高補助3000元,最多可以領到5000元。

對於減徵貨物稅帶來的稅損,財政部次長李慶華預估,每年19.22億元,但因此舉會促進民衆消費,貨物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關稅會增加,減徵跟增加稅收相互扣抵每年淨損4.87億元。

李清華說,若由政府透過補貼汰舊換新,每年需要多編62.66億元,此措施其實是替政府節省57.79億元,且每年能節省10.5億元電費,對政府財源調度、促進民間消費跟節能減碳是有正面效益。

至於汰換速度是否如預期,李慶華說,2019年實施以來,每年增加新購買數量有300萬臺,去年甚至有400萬臺,估計延長2年照每年消費臺數,應該能鼓勵民衆加速汰舊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