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節能家電 將再退稅2000元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日於立法院財委會中表示,爲鼓勵節能減碳,財政部將修正《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第12條之6,研擬兩年購買節能標章電器每臺減徵貨物稅2000元;另外,爲防空污,1990年6月30日以前出廠的大貨車,汰舊換新也能減徵最高40萬元的貨物稅。賦稅署署長李慶華指出,順利的話,修正草案可在本會期通過並上路,初估兩年稅損共計124億元。
李慶華說明,貨物稅優惠範圍的節能標章家電,包括電視、冰箱、非中央調控的冷暖氣機、除溼機等,只要符合能源局公佈的節能標章廠商和型號,民衆在購買時先付清全額,經銷商向國稅局提供消費者購買資訊後,國稅局經覈算,會主動將2000元以下退稅金退給消費者。
使用桶裝瓦斯的民衆也要注意,中油坦承,因作業人員疏失,液化石油氣類產品價格每公斤多調漲0.2元,車用液化石油氣每公升多調漲0.1元。
中油表示,3月2日至4日曾購買家用桶裝瓦斯,或在加氣站購買車用瓦斯的民衆,都可攜帶發票或收據,到原瓦斯行或加氣站要求退還超收金額。向中油直接購氣的工業用戶,則可至中油退款,或留作下次購氣時扣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