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節能家電減稅再延2年
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
行政院會30日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現行新購節能家電每臺最高減免2,000元措施,將從原本6月14日到期,再延長兩年,到2025年6月14日止。財政部說,每年稅損約19.22億元,但和增加稅收相互扣抵,淨損約4.87億元。
財政部說,30日行政院會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第31條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含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間兩年至2025年6月14日;此外,刪除逾期繳納貨物稅加徵滯納金計徵方式及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等規定,迴歸稅捐稽徵法辦理。
對於備受外界關注的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展延兩年,財政部統計,截至2月底止,已退還減徵節能電器約749萬臺,減徵稅額約124億元,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衆電費負擔。
針對減徵貨物稅帶來的稅損,財政部次長李慶華補充,每年約19.22億元,但因爲會促進民衆消費,貨物稅、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關稅會增加,減徵跟增加稅收相互扣抵每年淨損4.87億元。
評估如果不採行這樣措施,而是由政府透過補貼汰舊換新,每年需要多編列62.66億元,這樣措施其實是替政府節省57.79億元,每年節省電費也有10.5億元。
惟據經濟部評估,目前十年以上老舊電冰箱、冷暖氣機及除溼機仍有835萬臺,佔家庭現存數量達25%,外界質疑展延兩年汰換速度是否會如預期?
李慶華表示,2019年實施以來,每年增加新購買數量有300萬臺,2022年甚至有400萬臺,估計延長兩年照每年消費臺數,應該可以鼓勵民衆加速汰舊換新。
陳揆也表示,該項措施實施到現在,節省電費支出又有效創造節電效應,不只節能減碳,對社會經濟有相當大效益。該項退稅加上經濟部購買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一級的冷氣、冰箱,家戶均可申請每臺最高補助3,000元,等於最多可以領到5,000元,既環保又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