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通罰單竟被索賄!民衆錄到證據

▲C先生(右二)被臺北交通裁決所承辦人員索賄,向議員簡余晏(右一)陳情。(圖/取自簡余晏部落格)

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陳鴻宜/臺北報導

民衆到交通裁決所繳罰單,竟然被公務人員要求賄賂!可惡的是,民衆都已經錄音錄下來了,人贓俱獲,交通裁決所卻還是不認錯,官官相護,連政風調查到最後,都只淡淡帶過一句話,表示說這名僱員說賄賂只是玩笑話。民衆不能接受,向議員陳情爆料

情人C先生說,「這麼大的一個公務單位,還要再額外的給他費用。」他到公家單位卻受一肚子氣,因爲沒收到罰單,長期累積得繳7萬5300元,到裁決所後,承辦人員竟然跟他說,私下給錢就可以處理。

C先生錄到的聲音顯示:承辦人員陳小姐說:「不管繳多少,你今天要不要繳?」C先生說:「要繳啊。」承辦人員陳小姐說:「好。」C先生說:「沒有,先談好,剛纔那個要先講清楚啊。」承辦人員陳小姐說:「你想多少嘛!你自己看着辦啦!就對我就好了,我幫你處理就好。」C先生說:「一句話啦,一千五啦,我真的沒錢。」承辦人員陳小姐說:「太少。」C先生說:「要不要?」承辦人員陳小姐說:「太少。」

官官相護!裁決所:沒收 政風處:玩笑話

承辦人員公然索賄,還嫌1500元太少;只要繳1500元,可以少付15600元的逾期罰鍰,會不會太誇張?政風發出的聲明,竟然只用「對話是玩笑話」 簡單帶過,裁決所更是官官相護,死不認錯。裁決所副所長蘇福智表示,「裁決所的員工不會收到任何的錢,所謂的民衆繳進來,都直接繳到公庫去,我們不會接受民衆的錢。」

陳情人C先生指出,「她(陳小姐)就跟我強調交錢地點,要約在樓梯間,那我就覺得說,她要拿錢意志非常堅定。」去年(2012)4月、5月間,C先生都被陳女索賄,去年10月,C先生是因第三度被陳女索賄,便趁機錄音,並在陳女約交賄款時,也向臺北市警中正分局報案思源派出所員警在裁決所樓梯間逮捕陳女移送法辦隔天陳女即以言行不當被記大過,之後提出辭職。

公務人員收取賄賂還被錄音錄下來,這到底是個案還是集體收賄?裁決所無心調查,簡單帶過,政風處更冷處理,不禁讓人對於公務員操守,打上一個大問號

▼裁決所索賄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