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明確:教師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

教育辦公室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蘇教辦基函〔2021〕8號

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

現將《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21〕3號)轉發給你們,並就做好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把握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重要性

科技進步社會發展致使中小學生越來越普遍使用手機進行資訊查閱、資料查詢、人際交往和自我表達,手機的使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學生與教師家長和社會的溝通聯繫。但由於手機的娛樂功能交際功能越來越豐富,以及中小學生心智還不成熟,部分自控能力較弱的學生過度使用手機,沉迷於網絡遊戲交友聊天,導致學習不專心視力下降以及親子關係緊張,嚴重影響正常的學習、生活身心健康。各地各校要從爲黨育人、爲國育人、爲羣衆辦實事高度,切實加強學生手機規範管理,引導學生正確、合理使用手機。

二、科學制定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實施方案

各級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嚴格執行教育部的要求,認真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指導區域內所有中小學按照“一校一案”的原則,在廣泛徵求意見建議基礎上,制定符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學習生活實際的手機管理實施方案,做到“六個明確”:一要明確手機有限帶入校園條件;二要明確手機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三要明確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便捷聯繫的公共通道;四要明確教師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五要明確家長對孩子使用手機監督管理的教育職責;六要明確對違規學生的懲戒辦法

三、協同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的教育引導

各中小學要通過國旗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幫助學生提高信息素養和手機自我管理能力;要堅持“五育”並舉,拓展社會資源全面發展素質教育和“適合的教育”,讓學生的學習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多彩,爲手機遠離校園、學生遠離手機創設更加有利的環境;要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載體,引導家長以身作則、以疏導爲主,幫助孩子嚴格執行事先與父母達成的約定,有效控制好使用手機的時長。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學校手機管理情況納入日常監督範圍,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

請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於2021年3月30日前將本地落實情況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