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性侵被害人逾6成未成年 逾8成認識加害人

▲性侵案件中,逾六成受害者未成年。(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性侵害案件中,逾六成是發生在未成年的青少年身上,且有八成案件加害人被害人雙方認識。光是今年一至五月,家防中心共接獲279件性侵害案件,其中高達65%是屬於未成年性侵害,被害人多是介於12歲至18歲的國高中生

家防中心表示,多數人常 有迷思,認爲性侵害案件最常發生在陌生人之間,但從個案發現,80%的案件加害人與被害人認識;兩造關係男女朋友同學普通朋友最多。另外加害人爲親屬者有23件,調查顯示,當被害人揭露被性侵的遭遇,往往已發生許多年,且可能從國小就開始受害。

家防中心指出,性侵害案件對被害人身心發展產生負面影響深遠,尤其是正值青春期的青少年,在與家人同儕的相處關係及學業方面易出現困難,個性上變得退縮、孤立、自責或變得具攻擊性、暴力,甚至有可能成爲未來的加害人。

家防中心主任張美美表示,家長鬚從孩子小時教育身體自主權的正確觀念,遇到不當的碰觸或要求,應立即拒絕及向外求援。現今網路手機通訊普及,呼籲家長宜多陪伴子女,以正面的態度與孩子互動,多瞭解孩子交友狀況;另外,暑假期間,年輕人休閒及玩樂機會增加,特別提醒出遊聚會時應多注意自我保護,以防性侵害案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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