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使用「孤兒著作」程序 經濟部修法縮短程序

爲加速可以合法使用「孤兒著作」,經濟部近日公告修正「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許可授權及使用報酬辦法」,將縮短公開尋找原所有權人的等待迴應期至10天,同時也增加智慧網站作爲登載管道,希望能促進不明著作流通利用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而這項規定將於13日起生效

依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規定,當利用人爲製作文化創意產品,已盡一切努力,就已公開發表之著作,因著作財產權人不明或其所在不明致無法取得授權時,經向著作權專責機關釋明無法取得授權之情形,且經著作權專責機關再查證後,經許可授權並提存使用報酬者,得於許可範圍內利用該著作。通常這種著作被稱爲「孤兒著作」,也因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訂有「著作財產權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許可授權及使用報酬辦法」,來讓「孤兒著作」可以被合法利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這次修法的有兩大重點,縮短等待迴應期,以及增加刊登管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組組長毛浩吉解釋,申請人要使用孤兒著作,必須要先,盡一切努力去找到所有權人,過去規定是要登報後等待30天,但參考過去等待迴應期、以及日本韓國的做法,將30天大幅縮短成爲10天。

另外,考慮到網路普及性,毛浩吉指出,在新的辦法中增加登載管道,也就是未來智慧局網站上會設置專區,作爲新的刊登方式之一,讓集管團體可以找著作財產權相關訊息、也可以藉此來找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