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馬英九出庭火力全開 控姚文智恐嚇中時不得買三中
▲三中案首開庭,馬英九扯陳水扁、吳淑珍、姚文智等人阻撓處分黨產。(圖/記者黃彥傑攝)
前總統馬英九涉及三中案,臺北地方法院31日首度開庭審理。馬英九在法庭上做無罪答辯,前後說了3次「我沒有犯罪」。他也提到當年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與前新聞局長姚文智等人,多方阻撓國民黨處分黨產,所以當時時空背景下,他堅持合法處分黨產,但卻被檢方視而不見、曲解意思而起訴,他沒有辦法接受。
臺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認爲馬英九犯下「2005年華夏公司股權交易」、「2006年出售中視股權」、「2006年出售舊中央黨部大樓及中影股權交易」、「2006年中廣股權交易」等違背常規交易案件,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全案於31日首度開庭審理,由受命法官林幸怡獨任審理準備程序庭。先由檢方陳述起訴要旨,而後由馬英九率先做無罪答辯。馬英九一開始就說「我沒有犯罪」,隨後解釋國民黨在2004年到2006間,必須處分黨產的時空背景。他指出,民進黨陳水扁執政後,就要求國民黨處分黨產,國民黨因此宣示在2008年底前,完成處理黨產程序。另外《廣播電視法》也規定2005年底前,黨政軍退出廣播電視經營,再加上國民黨的資金需求,時任國民黨主席的他,有必要儘快處分黨產。
但馬英九這時卻說,「執政的民進黨不樂見國民黨處分黨產,反而針對處分黨產處處打壓及阻撓。」他提到最高法院對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案確定判決,內容提到當時中信集團辜仲瑩已經和國民黨籤立購買中投公司股權的草約,並付訂金,但卻遭到「陳水扁總統、夫人吳淑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財政部長林全的聯手威嚇阻止之下,被迫不敢再碰中投公司,國民黨只好另找買家。」
另外,馬英九也提到與中時集團前董事長餘建新交易案部分,餘原本想買中投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但時任新聞局長的姚文智卻發函給中時集團,提醒餘買下中視股票後,可能會因不當黨產問題,造成損失。「請問,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之下,姚文智憑什麼在2005年就能認定中投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是不當黨產,竟然能以新聞局的名義發函警告恫嚇中時集團?姚文智發函的目的,不就只是爲了嚇阻餘建新先生,不要向中投公司購買華夏公司的股權嗎?」
馬英九強調,自己在交易過程中秉持「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進行」,有錄音帶、律師傳真函等證據可以證明,但檢方「卻視而不見,還故意截取當時錄音的片段內容,以曲解我講話意思的方式」,他對於檢方的起訴,「我完全無法接受。」
馬英九最後說,從政30多年,「奉公守法,清廉自持,沒有從黨產拿一毛錢放進自己的口袋,更沒有收取任何買家的錢,我在國民黨主席的職務上,盡忠職守的維護國民黨的利益,我沒有犯罪。」請求法院判處無罪。